备课时间:授课时间:授课人:教学目的:通过学习教育,使官兵正确认识饮酒、酗酒的严重危害性,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及部队条令条列要求,有效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杜绝安全事故。授课要点:一、酗酒的危害及其表现;二、酗酒现象成因探析;三、坚决与酗酒行为作斗争,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军人。授课内容:坚决反对酗酒恶习有效防止违法犯罪内务条令第九十七条:“军人不得酗酒、赌博喝打架斗殴”;第九十八条:“军人不得到地方酒吧……等场所消费娱乐。”一、 酗酒的危害及其表现什么是酗酒呢?辞典上说,酗酒,就是经常无节制地喝酒,也指喝醉了酒撒酒疯。我们军营是严禁酗酒的。我们千军万马的军队咬形成无坚不摧的战斗力,在一定程度上是靠它有着铁的纪律,这个纪律是建立在全军官兵自觉执行的基础上的,如果我们的指战员都能自觉地遵守“严禁酗酒”的纪律规定,就不会发生因酗酒而落伤残的事,就不会发生因酗酒而镣铐加身的事,就不会因酗酒而伤害自己的身体,甚至葬送自己宝贵的生命。酗酒的危害性极大。(一)损害身心健康。熟话说:“饮酒少许,壮心提神;豪饮过度,伤身之源。”关于饮酒,我国古代有句“宁可弃酒也不弃身”的名言。这句话是春秋时代帮助齐桓公成就了霸业的管仲说的。一次齐桓公在宫殿里宴饮文武大臣,管仲因事迟来一步。按照酒礼这是要罚酒的,当齐桓公向管仲举起酒杯,以敬酒代替罚酒时,管仲只喝了一半,却又将另半杯酒泼洒在地上。这使齐桓公十分不悦。在那种王命如山的时代,管仲的举动是“过格”的,轻则说你不识抬举,不认领国王的恩德;重则是欺君犯上,论罪当斩的。齐桓公满面怒容的转过身地问管仲:你把我敬你的酒撒在地上是何意啊?管仲说:我听说酒喝到肚子里话就多了,言多有失,失言被杀了身体就不存在。我想与其弃身,还不如选择弃酒。齐桓公听了管仲这番话,长时间沉思不语,群臣不知道管仲这祸多大,一个个忐忑不安。最后,齐桓公终于理解了管仲这句话的内涵,懂得了管仲的良苦用心,不仅谅解了管仲酒场上的失礼行为,而且对管仲更信任了。所以我们每个同志都应该有管仲这种戒酒意识。但现实生活仲却并非如此。在我们军营里面因酗酒而使身体受损的也不乏其人。(二)易导致违法犯罪。我国《刑法》在第十八条第四款中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醉酒的人,在醉酒的状态下,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减弱控制自己的行为的能力,但并未丧失辨认何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而且醉酒的人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的减弱是人为的,是醉酒之前应当要预见的,而且醉酒的人不属于无责任能力的人,如果是在醉酒之后犯了罪触犯了刑律,就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法律对醉酒的人犯罪的法律规定。(三)酗酒误事酿祸端。熟话说,事要多知,酒要少吃。自古以来,因酗酒而贻误战机,泄露国家军事机密以及不能完成正常工作勤务的事例不可胜数。大家都熟悉三国时蜀国的猛将张飞骁勇善战,有万夫不当。但他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嗜酒如命。正是这个恶习葬送了他的生命。关羽兵败荆州后,刘备派张飞伐吴为关羽报仇。临行前,刘备再三告戒张飞:“朕素知卿酒后暴怒,鞭打健儿,而今复令左右:此去祸之道也。今后宜宽容,不可如前。”但张飞领兵出征后,却置刘备的叮咛于不顾,最后终因酒后不醒人事被部将给杀死。一代叱咤风云的猛将没死于疆场没,却丧命于杯中之物,令人扼腕叹惜。在我们的身边也不乏这样的例子。据不完全统计,部队内部近年来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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