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一五”减排情况概述1、上海“十一五”减排目标根据国家环保部要求,上海“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是:到2010年底,全市COD(化学需氧量),削减率为15%;全市SO2(二氧化硫),削减率为26%,。2、2009年减排完成情况经环保部核定,2009年已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COD方面:,%,,已完成了“十一五”。SO2方面:,%,,已完成了“十一五”期末38万吨的排放控制目标。3、2010年上半年减排完成情况和2010年减排目标经环保部核定,2010年上半年实现持续削减。COD方面:,,同比()%。SO2方面:,,同比()%。上海2010年SO2和COD减排目标是在2009年的基础上均净削减1%,,。4、“十一五”减排上海主要措施领导重视是关键市政府各单位、各部门和各区县建立推进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工程减排是基础大力推进城镇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电厂脱硫设施、工业锅炉脱硫设施建设。政策引导是特色出台工程建设补贴、超量减排奖励等政策,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开展减排设施运行例行检查,加强监督管理。结构减排是方向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持续关停重污染企业,进一步深化结构调整力度,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二、污染源属地化管理后有关要求1、污染源属地化管理后有关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环保部门污染源管理和职责分工的通知(沪环保总[2010]56号)等有关要求,环保监察部门至少每月对辖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一次现场监督性执法检查;环保监测部门至少每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要求按照有关规范取混合样),同时做好至少每季度一次的自动监控设备的比对监测工作和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环保部门要及时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水质水量情况、环境监测监察、运行状况等相关情况的纪录、建档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污染减排工作的开展。2、通常污染减排核查人员组成和职责分工核查小组可由区县环保局、水务局、监察支队、监测站、技术专家等人员组成。机关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查看减排档案、运行台帐、水质水量等总体情况;监察支队人员主要负责现场检查,包括污水处理工艺、各设施运转情况、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和有效性审核等工作;监测站人员主要负责中控室及在线监测设施比对监测、数据分析等工作;技术专家主要负责技术指导。三、大检查核查要点总体要求和核查要点介绍现场核查时,主要是对污水处理厂关键设备(部位)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运行台帐等资料进行核查。通过对污水处理厂各个处理环节的检查和有关资料的核查,得出对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量、进出水浓度以及是否正常运行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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