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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区“爱鸟月”宣传活动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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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区“爱鸟月”宣传活动工作总结蔡甸区爱鸟月宣传活动工作总结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严厉打击偷猎盗猎鸟类等野生动物行为,提高公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2012年3月2日,武汉市林业局在武汉动物园启动了爱鸟月活动仪式。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沉湖湿地局、森林公安分局、野保站相关负责人为副组长的蔡甸区爱鸟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蔡甸区2012年爱鸟月宣教活动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一、举办爱鸟月活动启动仪式我区的爱鸟月宣教活动时间为3月5日至3月31日。3月5日上午,在我局举办了爱鸟月活动启动仪式,拉开全区爱鸟月活动序幕。二、开展了春季护鸟行动专项执法活动根据武汉市林业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保护鸟类资源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护鸟行动。爱鸟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破坏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的专项4次,森林公安分局、野保站执法人员分别对区内大型农贸市场、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后官湖省级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美食一条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户等单位和场所进行了执法检查,打击非法收购、出售、贩卖经营加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检查执法中未发现有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其中重点加大了对沉湿地自然保护区偷猎、盗猎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查处,3月14日凌晨4时,沉湖湿地局、森林公安分局、野保站、在消泗乡派出所的配合下,出动执法人员10人,在沉湖湿地保护区主要进出路口九沟大桥、曲口大桥设点,对过往可疑的车辆和人员进行了盘查。执法行动到早8点30结束,未发现有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三、广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1、加强宣传教育。根据我区爱鸟月宣教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组织了执法宣传人员15人,先后对辖区内大型农贸市场、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后官湖省级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美食一条街等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张,向广大市民及有关经营业主宣传普及鸟类和野生动物知识,宣传54种可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等政策,散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关于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的法规及文件摘录》、《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宣传画册》共计4000份,接受群众野生动物保护咨询800人次,在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后官湖省级湿地公园主要进出路口拉挂宣传横幅20条,利用广播车对两处湿地周边的村组进行了广播宣传。武汉市林业局高度重视我区的爱鸟月宣传工作,3月14日,组织武汉市多家新闻媒体近10人,对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进行了专访,对保护区的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等工作进行了报道,并在武汉晚报、武汉晨报、楚天都市报、荆楚网等媒体上进行了宣传,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2、举办野生动物保护行政管理培训班。为加强全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提高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我局分别在局机关和沉湖湿地举办了三次湿地及野生动物保护专业技术培训班。加强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的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的监管水平。3、上门重点宣传。针对已办理了行政许可的驯养繁殖经营户、餐馆、酒店等单位,通过我们上门宣传政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促进相关单位依法依规经营。4、组织观鸟活动。3月份,武汉市大专院校、社会各界人士到沉湖湿地开展了鸟类资源调查和观鸟活动5次,并进行了湿地和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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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raojun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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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