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高国土挂告(2009)7号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意见》(成府发[2005]42号文件)和《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中心城区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国土资发[2007]305号)的规定,经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批准,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在成都高新区管委会7楼701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以挂牌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时间、位置、面积、使用年限、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宗地编号宗地位置净用地面积(平方米)土地用 途及使 用年限净用地挂牌起始价(万元/亩)竞买保证金 (万元)挂牌出让起止日期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米)1GX2009-03--≥35%且≤55%402GX2009-03--≥35%且≤55%403GX2009-03--≥35%且≤55%1004GX2009-03--≥35%1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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