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禽经营承诺书根据《食品安全法》、《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活禽经营的规定,本人(单位)郑重承诺:(一)经营经动物检疫合格的活禽,并在经营地点公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二)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等制度。从事活禽批发经营的,还应当记录销售的禽类及禽类产品名称、流向、时间、数量等内容; (三)根据规定休市; (四)不经营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只; (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人员疫情监测、环境监测、动物疫病监测等工作;(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如有违反以上条款,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单位名称:承诺人:年月日
活禽经营承诺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