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市直学校、城中、城北、四里棚、开发区、黄滩: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议》,全市中心城区于2015年10月1日零时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烟灯。市直学校、城中、城北、四里棚、开发区、黄滩各校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各校印一张禁鞭承诺大条幅,全校师生在条幅上签字,9月10日前交市禁鞭办(或教育局安全办)。,各校在“应城市校园平安群”中下载,印发到每个学,签字后,学校回收存档;、橱窗显示禁鞭标语及禁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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