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家税务局工作情况汇报20xx 年以来,我局在市局 XX 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认真落实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在组织收入、依法治税、优化服务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分别荣获了 20xx 年全市国税系统目标管理考核第一名,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发展提升年”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单位、“““20xx-20xx 年包村帮扶工作先进单位”、千名干部进乡村、排忧解难促发展活动先进单位”;在今年全县创先争优表彰大会上,县局党委、办税服务厅分别被评为“创先争优先进党委”、创先争优群众满意窗口单位”。一、主要工作情况(一)克难攻坚,组织收入跨越增长面对严峻的税收收入形势,全局上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千方百计挖潜力,一心一意抓收入。2011 年,共组织收入 亿元,同比增收 亿元,增幅达 %;地方口径收入累计入库 亿元,扣除财政退库 万元,完成 亿元,总量在全市排位由上年的第 8 位前进到第 5 位,同比增收 亿元,增幅达 %,是增速最快、增收最多、质量最好的一年,荣获了全市国税系统“组织收入奖”。2012 年 1-8 月份完成全口径税收收入 亿元,占市局年初计划的 %,同比增收 8546 万元,增幅达 40%; 亿元,同比增收 7793 万元,增幅达 %,创我县国税系统组建以来同期历史最高纪录,增量在全市国税系统连续排位第一。(二)措施得力,征管质效稳步提升1、强化税种管理。贯彻落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结合新政策的出台,将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分批分行业进行规范,逐一纳入一般纳税人管理,截止到 6 月,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加到 290 户,同比增长 70%。落实企业税负预警管理,对企业网上报申报进行监控,对税负偏低的企业及时开展核查,有问题的及时纠正。2、加强行业税收管理。制订了服装加工企业和农副产品收购企业管理办法,从严把关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在日常管理上,实行招商乡镇进销验货、企业日常报备和税务部门巡查相结合的管理制度保障了服装企业和农副产品企业的健康发展。3、加强信息管税。通过与县林业局协调,县林业局按月向我局提供木(竹)及其产品放行信息和从事木(竹)产品加工的纳税人指标使用信息,针对不同情况,我局确定把办理放行手续销售一块(销往县外)的增值税委托林业局代征,同时,将木(竹)加工企业的月耗指标发至税源管理部门。通过利用取得第三方信息,加强了木(竹)及其产品生产、销售的税收管理,仅上半年征收增值税 286 万元,较上年全年木(竹)产生的增值税增幅达 350%。4、强化税源监控。强化个体户、增值税小规模企业税收管理。做到抓大不放小,对定税明显偏低的或定税应达而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的税负进行了调整,对帐制不健全、长年零申报的企业实行以票管税和保底定税,有近 60 户企业被责令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规范集贸市场税收和特色税源管理。制定了《XX 县国家税务局集贸市场税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户籍管理制度,对经营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推行建帐管理,实行查账征收;对规模较小的经营户,税款实行核定征收,对未达到起征点的,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一旦达到起征点,及时进行税负调整;对砖厂、砂(石)厂等特色税源纳税人,制订了《生产建筑用砖、砂石税收管理办法》,根据其规模大小、所处位置、耗电状况,进行动态和保底定税管理,每月最低不得少于600 元,1-6 月份征收增值税 108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0%,净增32 万元。(三)倾情尽力,落实政策不折不扣1、严格审批程序,加强流转税优惠政策的管理。一是落实好文化体制改革、安置残疾人就业等增值税优惠政策,及时做好防伪税控系统档案信息的衔接,召开再生资源税收政策调整调研座谈会,向政府上报有关扶持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的报告,做好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资格备案和退税审批工作;二是及时为企业办理误收退税手续,上半年为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XX 县分公司办理退税 万元。2、加强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管理。一是按照省局制订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企业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管理办法》,加强对新办一般纳税人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事前审核审批和事后监督检查。二是强化对企业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和系统内部使用的税控设备管理,严防丢失被盗情况出现。特别是在对内部使用税控设备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江西省金税工程工作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设置并认真记录好税控专用设备登记台帐,做到与市局发放登记台帐无出入。3、狠抓制度规范管理,强化出口供货税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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