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付“保密费” 保密协议是否有效?chinahrd 2011-11-24 10:210韩小姐求助:我 2008 年进长城宽带做客服,快离职的时候,公司突然让我们签了一份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内容是离职后一年之内,不可以到与现在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去工作,如果违反合约则要承担 10 万的违约金,但是如果履约,公司每个月会给 10韩小姐求助:我 2008 年进长城宽带做客服,快离职的时候,公司突然让我们签了一份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内容是离职后一年之内,不可以到与现在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去工作,如果违反合约则要承担 10 万的违约金,但是如果履约,公司每个月会给 100 块钱作为补偿,可是现在我离职一年了,公司人事却说这个协议无效,没有给我任何补偿。韩露(化名)现在在一个地产公司当前台,身材娇小,声音柔美,她说离开客服岗位做前台,就因为那份补充条款。“芝麻官”掌握了公司核心机密“我是 2008 年 5 月进公司的,最开始做的就是客服,后来升为客服班长,主要是做投诉这一块。”韩露说“客服班长”虽然是个“九品芝麻官”,却能触及到公司最重要的客户信息,“如果被竞争对手拿到,公司的损失会很大。”所以这份补充条款上明确写着:“乙方(韩露)承诺在双方的劳动合同期内以及履行完毕后 1 年内,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秘密或虽属于他人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不论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乙方不得在同行业或与甲方有竞争性的企业内从业,期限为 1 年,但甲方应给予乙方每月 100 元人民币的补偿(税金由甲方缴付),该费用直接划入乙方的银行卡上。”离职 1 年被告知协议是无效的这个条款是去年夏天时,公司突然拿出来让大家签的,据她所知,身边的同事们都签了这个补充条款,这其中包括现在已经离职的网管李先生。“当时有另外一个通讯公司进入重庆,他们从我们这边挖了很多人走,所以公司才要求签这个补充条款。”韩露说。李先生也说,那段时间确实不少同事都去了竞争对手那边,所以才有了这个保密协议,李先生也签了,后来他去了一个软件公司发展。“我是去年 8 月 31 日发的离职信。”韩露记得很清楚,辞职信发出去后一个月,公司有人顶替了她的工作。10 月 20 日,韩露拿着合同的补充条款以及离职通知书离开了公司。“当时的确有朋友邀请我去另外的通讯公司,但我没去。”从长城宽带离职后,韩露到了一家与通讯行业完全无关的公司。一年很快就过去了,韩露专门给长城宽带人事部门打了个电话,谁知接电话的人事专员告诉她:“你这个协议是无效的。”问为什么无效,答案:“就是无效的。”“没支付保密费,协议就无效了”无奈,韩露找到了我们,昨天下午,带着韩露的疑问,我们来到长城宽带重庆的总部,人事经理叶女士说,对于保密协议的事情,她了解得不多,因为她才到公司 4 个月。我们把已经离职的员工所签订的“保密协议”给她看过以后,问她为什么这个协议无效,叶经理说:“按照我以往的经验,保密协议一般都是针对核心岗位,掌握核心技术以及核心运营的员工签的,它是有期限的,如果在员工离职后第二个月,公司没有支付保密费,合同就无效了。”叶经理说当时自己没在公司,而了解情况的老总在出差不方便接电话,如果这些离职的员工有什么问题,可以走法律途径。协议条款模糊,没明确支付方式我们仔细看了一下韩露等人签的保密协议,协议条款很模糊,虽然说明公司要支
不支付“保密费”-保密协议是否有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