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及奖励办法(民大研[2016]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研究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不断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通研究生。本办法的评选对象为我校学籍在册的全日制普第二章评选项目第三条优秀研究生评选项目包括研究生学年度先进个人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研究生学年度先进个人包括:“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第三章评选比例及条件第四条参评各类优秀研究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 (二)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课程学习成绩优良,科研成果突出;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1 第五条研究生学年度先进个人评选比例及具体条件(一)“研究生标兵”评选比例:二年级以上研究生人数的2%。评选条件: ,并以第一作者或与导师共同署名(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在核心期刊(北大版)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并以第一作者或与导师共同署名(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在核心期刊(北大版)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二)“优秀研究生”评选比例:二年级以上研究生人数的10%。评选条件: ,并以第一作者或与导师共同署名(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在核心期刊(北大版)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积极参加研究生院或各学院组织的科研活动。(三)“优秀研究生干部”2评选比例:二年级以上研究生人数的3%。评选条件: 、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取得显著成绩; (班干部、党团干部、研究生会干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第六条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及具体条件评选比例: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评选条件:在符合本办法第三章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读研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获得“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科研成果特别突出,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校级及以上各类比赛或竞赛(包括集体项目)中获得前三名;在社会活动中,有突出的先进事迹,受到过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表彰或其他奖励。第七条凡考核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参评各类优秀研究生:3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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