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手机信息采集的通知市直工委各直属党组织:中组部决定,自2012年1月开始,将基层党建工作手机信息发送范围逐步扩大至全、组织系统党员干部。根据中组部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现将采集市直工委所属党组织书记手机号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采集对象市直工委直属党组织书记(含直属党组织下属的总支书记、支部书记)二、报送时间和方式1、报送时间。2011年10月13日前报送。2、报送方式。各地将手机信息发送至市直工委组织部邮箱:gzgwzzb@。三、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手机号码采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动员解释工作,按时落实任务。2、严格标准。要严格按照手机号码采集统计表(见附件),准确填报各项信息,确保手机号码等信息不遗漏、无差错。3、及时更新。要随时报送采集对象变更后的手机号码。中组部将每年集中组织一次手机号码库更新维护工作。4、确保安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手机号码等信息采集、更新、录入、导出、报送工作制度,加强各环节安全保密管理,确保手机号码不泄露、不被冒用和盗用。联系电话:8391019附件:手机号码采集统计表中共赣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1年10月9日附件手机号码采集统计表填表单位:填表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类别所在地方单位及职务手机号码省市县(市、区) 类别一栏填写说明:1、基层党组织书记、市县党委书记分别填写:社区;街道;国有集体企业;非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机关;市县党委书记;2、组织人事部门党员干部分别填写:组织人事部门正职;组织人事部门副职;组工干部。(机关党委)、总支下属党支部书记应填报,如支部书记暂缺,在“单位及职务栏”填写支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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