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部门基本情况(一)、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政策和职业规范,指导各镇(办)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工作活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审核申报、褒扬革命烈士;负责申报评残追烈工作。、拥政爱民活动;协调处理军地、军民关系;督促检查双拥政策、法规的落实。,拟订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政策;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军工(遗属)的有关政治、生活待遇。、协调全区救灾、抗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全区灾情核查、汇总、上报以及统一发布工作;组织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灾区优惠政策;承担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责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组织实施城乡基层群众组织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镇(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研究和修订行政区域规划;协调边界的纠纷;主管地名工作,宣传贯彻地名管理法规;承办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报;指导全区开展地名标志的设置及管理工作。、殡葬管理及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政策;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城市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全区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儿童收养及登记工作;负责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和救助站管理建设工作。;负责全区社会福利单位、福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维护社会福利企业及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负责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和社会老年福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和临时救助工作;承担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区老年人、孤儿、农村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慈善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和捐赠工作。。(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内设机构:我单位未设内设机构。下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民间组织管理局、郑州市上街区殡葬管理所、郑州市上街区社区服务管理办公室,均不独立核算。(三)人员构成情况民政局部门机关(及二级机构)共有编制26个,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职工25人,离退休人员5人。二、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门预算。三、,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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