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的表述方式──行为目标的ABCD表述法(-11-2508:20:43)教学目标应规定学生在教学活动结束后能表现出什么样的学业行为,并限定学生学习过程中知识、技能的获得和情感态度发展的层次、范围、方式及变化效果的量度。对每节课教学目标的准确表述,可以充分发挥教学目标在教学活动中的指向、评估和激励作用。表述教学目标时一般要慎重考虑以下四个因素。 。根据新课程的有关理念,在编写教学目标时,无论是一般的行为目标或是具体的行为目标,在描写时都应写成学生的学习行为而不是教师的教学行为,一般不用来描述教师的教学程序或活动的安排,如“使学生……”“让学生……”“提高学生……”及“培养学生……”等描述,而用“能认出……”“能解释……”“能设计……”“能写出……”“对……作出评价”或“根据……对……进行分析”等描述,要清楚地表明达成目标的行为主体是学生。 。根据《生物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学具体目标应采用可观察、可操作、可检验的行为动词来描述。而传统应用的“了解”“掌握”“知道”“熟悉”等几个笼统、含糊的,难以观察到的,仅表示内部心理过程的动词,往往难以测量,无法检验。而“认出”“说出”“描述”“解释”“说明”“分析”“评价”“模仿”“参与”“讨论”“交流”“认同”“拒绝”等词则是意义明确、易于观察、便于检验的行为动词。《生物课程标准》第44页在“学习目标的说明”中列出了一些常用的知识性目标动词、技能性目标动词及情感性目标动词,可作为生物教师备课时的参考。 。有时需要表明学生在什么情况下或什么范围内完成指定的学习活动,如“用所给的材料探究……”“通过合作学习小组的讨论,制定……”“通过自行设计小实验,体验……”等。 。指学生对目标所达到的表现水准,用以测量学生学习的结果所达到的程度。如“能准确无误地说出……”“详细地写出……”“客观正确地评价……”等表述中的状语部分,便是限定了目标水平的表现程度,以便检测。上述教学目标表述包括的“四要素”是由行为观的代表马杰()提出的“三要素”发展来的,又称为ABCD表述法。它们的含义是:A即“行为主体”(audience),意为学习者,就是目标表述句中的主语。B即“行为”(behaviour),即学习者应做什么,目标表述句中的谓语和宾语。C即“条件”(conditions),意为上述行为在什么条件下产生。D即“程度”(degree),即上述行为的标准。例如,一个运用ABCD方法表述的教学目标例句:“通过学习昆虫的形态特点后,学生能以90%的准确度,从书上的图中辨认出哪些是昆虫。”其中,行为主体是“学生”,行为是“辨认昆虫”,条件是“在本课课本的图中”,标准是“达到90%的准确度”。关于《怎样用ABCD法编写教学目标?》材料怎样用ABCD法编写教学目标?这种方法包含了四个要素:教学对象、行为、条件和标准。⑴教学对象学习目标是针对学生的行为而写的,所以描述学习目标时应指明特定的教学对象。有时候如果教学对象已经明确了,就可以从目标中省去这个要素。⑵行为行为是学习目标中必不可少的要素,它表明学生经过学,这样教师才能从学生的行为变化中了解到学习目标是否已经实现了。一般情况下,我们使用一个动宾结构的短语来描述行为,其中动词是一个行为动词,它表明了学习的类型,而宾语则说明某一学科的具体学习内容。针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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