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内部审查程序 - 浙江省环保厅.doc关于《浙江省第二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起草情况的汇报建设项目管理处二O—三年五月三十日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和完善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含喷绘的广告制作项目是否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请示的复函》(环办函〔2011〕206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根据《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浙江省投资项目省级联合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我厅制定了《浙江省第二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敬请审查。一、编制的必要性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形势严峻,下行压力加大,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国务院《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2〕12号)明确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减少和规范现有审批事项。自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多次就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发展环境作出部署和安排,要求减少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时间“四减少”。省委书记夏宝龙一直强调“要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开展审批前置条件的清理削减工作,民间投资以备案制为主,确因行业或政策要求需审批的必须尽量简化程序、缩短流程、加快进度、降低成本,为企业投资发展创造更加便利的服务环境”。我厅去年已经制定并发布了《浙江省第一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因此,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营造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制定出台我省第二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十分必要。二、编制过程《浙江省第二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先后历经6次讨论修改。2013年4月,厅法规处、建管处、省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对“目录”进行了讨论。经多次建管处处务会讨论并经厅领导同意后,发文征求了相关部门以及各市、县(市、区)环保局意见。5月,厅建管处、省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对各相关部门及各级环保部门反馈意见进行汇总讨论。目前,已完成《浙江省第二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的编制。三、主要内容正文部分。(一) 强调了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的要求。要求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2号)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对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目录”的项目,应当及时向我厅请示。(二) 强调了对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的环保要求。虽然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可以免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但是仍要求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项目业主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措施,切实减轻项目建设和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内部审查程序 - 浙江省环保厅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