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教学研究室关于开展第二届全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优秀课程资源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各直属学校:
现将《山东省教学研究室关于开展第二届全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优秀课程资源评选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落实。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初评和推荐工作
优质课程资源评选是加强基础教育课程资源建设,充分发挥优质课程资源对课程实施的促进作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按照《通知》的要求,把优秀课程资源评选作为梳理本区域、本单位课程体系建设、推进课程改革的良好契机,认真梳理,细致分析,深入挖掘,组织好本单位优质课程资源的初评和推荐工作。
二、报送要求
1. 报送资源数
学科或领域资源:各县(市)区各学段申报数最高限额为小学每学科4项,初中每学科3项,高中每学科3项;直属学校限额每学科1项。
综合性资源:各县(市)区申报数最高限额为幼儿园4项,特殊教育1项
,其他各1项(其他含校本课程、地方课程、专题教育、保障性资源和评价性资源,详见省通知);直属学校限额为各1项。
报送要求:各县(市)区要在评选的基础上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体推荐上报优秀课程资源;参加市级评审的优秀课程资源的上报材料及格式要严格执行省《通知》中的有关要求;已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优秀课程资源评选的资源,如符合省《通知》中规定的条件,也可上报。
报送时间: 2013年9月20日前报市教研室综合科,同时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综合科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6126123。优质课程资源名单电子稿发至jnjysh@。
(市)区教研室负责人组成的评审活动组委会,负责全市课程资源评选的组织、指导工作;将组建评选专家委员会和各学科(领域)评审专家组,负责课程资源的评审工作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济南市教学研究室
2013年7月12日
附件:关于开展第二届全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优秀课程资源评选活动的通知
鲁教研室[2013]24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全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
幼儿园优秀课程资源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研室(教科院、教研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基础教育课程资源建设,充分发挥优质课程资源对课程实施的促进作用,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优质课程资源建设实施方案(试行)》(鲁教研室[2010]31号)精神,经研究,确定今年开展“第二届全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优秀课程资源评选活动”。评选活动的主题是:优质、高效、创新,资源建设推进课程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范围
本次优秀课程资源评选范围限定在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的课程资源。参评资源包括单一学科(领域)资源和综合性资源。根据课程资源的功能,本次评选分为三类:
(一)课程类
、地方课程、校本(园本)课程开发的教材、教参和拓展资料、教学材料(不含教辅、练习册等);
;
、县(市、区)和学校(幼儿园)课程设置方案、课程实施计划等保障性资源。
(二)教学类
、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的实际需要,所形成的系列化的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教学实录、实验设计、作业设计、幼儿园区域活动设计等操作性资源。资源至少以单元、主题或册为单位,不能只是以课时的内容;
、学科教学、幼儿教育存在的问题,课题研究与实验所形成的研究成果资源,表现为论文、调查报告、著作等;
、幼儿教育的系列主题性实践活动案例;义务教育段组织学生开展的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劳动与技术教育、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方案和实施过程及效果资源;高中段组织学生开展的课题研究、项目设计及活动策划等实施方案和实施过程资源。
(三)评价类
、幼儿园对学生(幼儿)的发展评价方案;
;
,普通高中模块考试试卷。
二、质量要求
(一)优秀课程资源的推荐,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内容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符合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标准、指导纲要的要求,充分体现课程改革的精神,反映现代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贴近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科学严谨,并经过实践的检验,效果显著,对课程实施有直接的助益。
(三)参评课程资源必须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已经认定或推广使用的资源。资源开发时间以近三年内的为主。上届参评课程资源、以往在省教研室课题研究成果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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