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标准条款解读-、——检验管理部分五.——《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一、医院等级评审的法律依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完善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评价制度,继续做好医院管理评审评价工作。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一、医院等级评审的法律依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探索建立由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险机构、社会评估机构、群众代表和专家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卫医管发【2011】75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一、医院等级评审的法律依据关于做好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2012-03-12 〕1,各地要认真研究落实我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心血管病等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及相关实施细则。2,根据本地情况,如需对标准进行调整的,应当遵循“内容只增不减,标准只升不降”的原则,调整后的标准应当报我部核准后,方可发布使用。3,针对个别地方在评审工作中存在的把关不严、盲目争上级别等情况,我部将对各地医院评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一、医院等级评审的法律依据——体现PDCA循环、持续改进的管理要求,各项工作能够体现有制度,有岗位职责,有计划,有流程,有培训,有落实和执行,有检查(自查),有反馈,有分析,有整改,有各责任部门、责任人、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协作及记录,有成效及评价。每条标准判定运用PDCA质量管理原理进行判定,采用五档的方式表达评审结果。A-优秀:持续改进后有成效。B-良好:有监管和检查结果。C-合格:能有效执行。D-不合格:仅有制度、规章、流程,不能有效执行和落实。E-不适用:指开展卫生行政部门未批准或不同意设置的项目二、评审标准的修订原则优秀完全达到持续改进且有成效PDCAA 良好一般水平以上有监管和检查结果PDC合格一般水平有制度流程且能有效执行PD不合格一般水平以下仅有制度流程,不能执行仅P或全无C D B 标准设计的原则二、评审标准的修订原则P即plan,D即 do,C即 check,A即 action,通过质量管理计划的制订及组织实现的过程,实现医疗质量和安全的持续改进。标准设计的其它原则——突出质量和安全贯穿于整个管理工作中,鼓励不良事件无责报告。——体现以人为本,重视患者知情同意和隐私保护,尊重患者的各项合法权益;——重视科室的内涵建设,弄虚作假采取“一票否决”制;——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加强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提高科室负责人的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二、评审标准的修订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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