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美丽乡村调查报告 2017美丽乡村调查报告(1) 为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进一步提升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水平,5月底,市委农工委组织部分基层干部赴苏州市进行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题学习调研。现将苏州市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提炼,以期对我市美丽乡村建设起到启发思路、推陈出新之作用。 2012年,苏州在全省率先基本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并全面通过省级考核验收。为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提升村庄建设水平,更好地彰显农村特色、培育致富产业,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苏州市委、市政府于2013年7月全面部署开展美丽镇村建设,努力打造生态优美、设施配套、经济繁荣、农民富裕的美丽村庄。当前,苏州市美丽村庄建设工作正在快速、稳步、有序地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呈现以下特点 1、目标明确,推进有序。苏州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点面兼顾,层次清楚。主要分为美丽村庄示范点创建、星级康居乡村提升和生活污水治理三个层面。2013年,以美丽村庄示范点建设为突破,全市选择了71个有一定条件和基础的村开展美丽村庄建设试点。20XX年,全面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就是三年内力争创建100个有产业特色的美丽村庄示范点(含2013年开展试点的71个),提升1000个基础设施配套的星级康居乡村。2017年,为切实解决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标准不高的问题,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以每年不少于1000个村庄10万农户的速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重点村、特色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到2017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2、规划科学,分类指导。苏州市在村庄布点方面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一方面从尊重村庄既有现状,保护山水田园风光出发,将上一轮1268个保留村目标扩展为5000个左右。一方面坚持按不同村庄类型和资源禀赋进行分类指导。划定的一般村,必须按三整治、一保障(整治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疏浚村庄河道,保障农民群众基础生活需求)标准搞好村庄整治,不搞重复建设;划定的重点村,必须按六整治、六提升标准完善配套设施,打造康居乡村划定的特色村,探索挖掘历史文化、培育特色产业、完善旅游设施,创建美丽村庄示范点。尤其是重点村和特色村,必须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生产发展的要求,科学编制美丽村庄示范点建设规划和三星级康居乡村整治规划,细化区域内生产、生活、服务的生态功能定位,明确垃圾、污水、公厕、绿化、停车场、小游园、社区服务分中心等各类项目建设的时序与要求。 3、突出重点,加大投入。苏州市积极探索国家、集体、农户和社会共同参与村庄建设的多元化投入模式,建立财政分级负担机制,根据不同项目性质明确不同投入主体。市级财政重点支持美丽村庄示范点建设,2013年开展试点的71个示范村庄,市级财政根据打造标准,分档次奖补5240万元,加上其它项目支持,市级扶持资金共计近7000万元。20XX年试点的市级重点村庄,市级财政每村奖补200万,每年10个,三年30个;1000多个规划保留村庄康居乡村建设,市级部门给予业务指导和服务,达到创建标准的,市委市政府给予命名表彰。2017年开始每年1000个规划保留村庄生活污水集中治理,全市三年计划投入60亿元,市级财政计划每年安排不少于2亿元以奖代补资金,用于对各区的补助和各市的奖励。吴中区区镇两级财政计划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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