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样本.doc


文档分类:管理/人力资源 | 页数:约1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5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5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更多资料请访问.(.....)更多企业学院:...../Shop/《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Shop/《总经理、高层管理》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Shop/《中层管理学院》46套讲座+6020份资料 ...../Shop/《国学智慧、易经》46套讲座...../Shop/《人力资源学院》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Shop/《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77套讲座+324份资料...../Shop/《员工管理企业学院》67套讲座+8720份资料...../Shop/《工厂生产管理学院》52套讲座+13920份资料...../Shop/《财务管理学院》53套讲座+17945份资料 ...../Shop/《销售经理学院》56套讲座+14350份资料...../Shop/《销售人员培训学院》72套讲座+4879份资料...../Shop/(以下简称本公司)首创安泰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条款(2005年6月中国保监会备案)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首创安泰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条款(2005年月经中国保监会核准备案)保险合同的构成首创安泰团体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依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本附加合同须附加于主合同后始为有效。本附加合同由所载的条款、保险单、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册、有关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它约定书以及主合同中与本附加合同相关的部分构成。凡本附加合同条款未作规定的内容,适用主合同条款。若主合同条款与本附加合同条款有抵触时,以本附加合同条款为准。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被保险人名册、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若上述构成本附加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附加合同及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时,则以正本为准。本附加合同条款依法解释,如有歧义,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解释。本附加合同的英文简称代码为GDD。投保范围年龄在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全职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在职员工,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所在团体可作为投保人。团体投保时,其在职人员必须75%以上投保,且符合投保条件的人数不低于8人,且投保比例要符合下面的要求:当团体人数小于10人(含)时,在职人员必须100%投保;当团体人数小于15人(含)时,在职人员必须90%以上投保;当团体人数小于20人(含)时,在职人员必须80%以上投保;当团体人数大于20人时,在职人员必须75%以上投保。。保险责任合同生效日及保险责任开始若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同时投保,则以主合同的生效日为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若投保人于主合同有效期内投保本附加合同,则本附加合同自合同批注上所载的生效日起生效。本公司将在主合同保险单上注明或批注作为承保的凭证。本公司对本附加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当日24时开始。第四条保险期间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具体日期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第五条保险责任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三十日(含第三十日)内符合以下两种情况时,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首次确诊患本附加合同所指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并在确诊后生存满三十日;被保险人初次进行本附加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的医疗咨询活动,且在不迟于合同期满后三十日内确诊初次患与其所咨询相同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并在确诊后生存满三十日。二、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日内(含三十日),被保险人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三十日后,符合以下两种情况时,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首次确诊患本附加合同所指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并在确诊后生存满三十日;被保险人初次进行本附加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的医疗咨询活动,且在不迟于合同期满后三十日内确诊初次患与其所咨询相同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并在确诊后生存满三十日。若被保险人确诊患重大疾病后生存未满30日,本公司不承担上述保险责任,本附加合同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样本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5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ipod0a
  • 文件大小153 KB
  • 时间2020-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