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节期间控违拆违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市控违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控违拆违工作的组织、督促、检查;各乡镇办事处、涟源经济开发区为所辖行政区域内控违拆违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规划、国土资源部门为执法主体。二、工作范围和目标在春节期间(2014年1月24日~2月14日)全市各乡镇办事处、涟源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实现零违建目标。三、工作措施(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控违拆违工作,把控违拆违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认真落实涟办发〔2013〕35号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抓,要制定科学有效的防控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严明工作责任,实现春节期间新增违建零违建目标。(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住节日期间外出返乡人员较多的契机,通过广播、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加强对规划、土地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娄底市有关控违拆违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从源头遏止新的违法建筑。(三)加强巡查,建立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春节期间要排出值班表,做到三到、四重点,即责任到人、人员到岗、措施到位;对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员要重点关注。要充分发挥村(社区)的作用,建立乡镇包村(社区)、村(社区)包组的巡查机制,加大镇、村(社区)的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保持通讯畅通。对新增违法建设做到三个第一,即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拆除,把违法建设控制在萌芽状态。要建立群众监督与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的举报要认真受理,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受理电话:市控违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4458755;市规划局6548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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