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阳光之星”:从“阳光之星”战胜挫折的亲身经历中感悟如何去面对挫折、战胜挫折。:5月11日——5月26日3.“阳光之星”评选要求:(1)个人曾经历挫折并战胜挫折;(2)能以阳光的心态面对挫折;(3)愿意与他人分享个人的亲身经历和感悟;(4)能结合个人的亲身经历进行演讲,并能讲出自己的真情实感。:(1)5月11日——5月18日,各单位在大一、大二、大三各年级推选出若干名曾经历挫折并战胜挫折、能以阳光的心态面对挫折、并愿意与他人分享个人感悟的学生的基础上,自行组织开展以“阳光总在风雨后”为主题的个人战胜挫折事迹演讲活动。通过演讲活动评选出1名学生作为“阳光之星”候选人,参加全校的“阳光之星”评选活动;(2)5月19日,各单位将评选出的“阳光之星”候选人名单及个人战胜挫折事迹书面材料报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3)5月20日——5月26日,学校组织各单位评选出的“阳光之星”候选人进行巡回演讲,通过“阳光之星”候选人的个人战胜挫折事迹演讲与学生现场投票、专家评比相结合的形式,评选出10名“阳光之星”和若干名“阳光之星”提名奖。:各单位提前两天将开展“阳光总在风雨后”个人战胜挫折事迹演讲活动的时间、地点通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织人员现场观摩。:本项活动设基础分10分,其中及时报送计划和材料2分;活动组织2分;学生积极参与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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