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处: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 2007-03-1511:39为确保2007年我省普通高校普通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招生考试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的顺利进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了2007年普通高校普通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招生考试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省教育厅有关行政处室负责招生政策的制定、招生计划的编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考试院)负责招生考试和录取管理工作。 承担招生任务的普通本科院校都要成立相应的“专升本”招生考试组织机构,负责考生报名、考试、专业课命题及评分、录取等工作。 二、招生对象及培养模式 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对象为省属高等学校(包括省属普通本、专科院校,高等职业学院以及经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电大普通专科班)和在皖军事院校、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含2007届春季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 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通过相应的入学考试升入省属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按照新的本科阶段教学计划,学习2—3年,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 “专升本”招收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 “专升本”招收的学生,其档案交由招生院校管理,户籍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录取院校所在地。学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考核及格或修满学分的准予毕业,并发给相应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内容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予以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三、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省属高等学校及在皖军事院校、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含2007届春季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 由当年有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负责通知到每位毕业生(包括各教学点的毕业生),报名工作由各招生院校组织。应届毕业生持考生报名表(表中个人简要情况、志愿由考生本人填写;在校学习成绩及毕业学校意见等由毕业学校填写并加盖公章)、身份证、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照片4张及报名考试费到所报考学校报名,也可由毕业生所在院校集体组织报名。2007届春季毕业生还需持毕业证书报名,有关表格回原毕业学校领取并加盖公章。考生报名表(式样见附件1)由考生所在毕业学校到考试院统一领取。 各招生院校在接受考生报名时要按照报名条件和报考专业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考生报考学校和专业编制考生准考号、整理照片及有关材料,发给考生考试报到证(式样如下),组织录入考生志愿信息等。考生所在毕业院校应对报名表中的有关内容及考生报名资格进行认真核实后方可加盖公章,如有不实,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志愿填写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志愿信息录入错误由招生院校负责,报名软件由考试院提供。考生准考号及考生座位号编排见附件2。 安徽省2007年普高“专升本”招生考试考生报到证(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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