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4月起湖南长沙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即时结算执行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结算报告.docx


文档分类:管理/人力资源 | 页数:约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3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3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4月起湖南长沙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即时结算执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结算报告金融网权威发布4月起湖南长沙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即时结算执行,更多4月起湖南长沙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即时结算执行相关信息请访问金融网。 20XX年底,大病保险已经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0XX年2月26日,从长沙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启动暨培训会议上获悉,市本级将率先自4月1日起正式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即时结算,4月30日之前基本完成20XX年大病医保追偿工作。补偿:大病保险年度累计最高20万按照20XX年12月印发的《长沙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大病方案》),长沙市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参保人员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日起同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无需另外缴纳保险费。参保人员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按规定比例补偿。《大病方案》规定,一个自然年度内,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的,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政策。符合补偿政策的部分,原则上分四段累计补偿:3万元(含)以内部分报销5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个自然年度即参保人员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间周期(普通居民是当年1月至12月内,大学生为上年度9月1日至当年度8月31日),参保人员可以累计起来一起报销。比如第一次住院医疗费用并没有达到起付线2万元,无法进行大病报销补偿,但第二次住院又产生了一部分医疗费用,两次加起来累计超过2万起付线的合规医疗费用,就可以一起进行大病报销补偿。追偿:补偿起付线等按《大病方案》执行大病保险补偿报销制度与基本医疗报销制度衔接,简化报销手续,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自4月1日起,参加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长沙市协议医疗机构住院的,如符合大病保险政策

4月起湖南长沙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即时结算执行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结算报告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3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rsqcpza
  • 文件大小16 KB
  • 时间2020-02-21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