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可报 20 万元长沙晚报制图/王斌(原标题:湖南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11月10日讯今天下午,我省召开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就全省“大病保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副省长李友志出席并讲话。据悉,只要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农合,同步就参加了大病保险,不必再缴费。大病保险将对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中,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费用进行“二次补偿”,最高可报 20万元, 并在省、市、县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设立大病保险服务窗口, 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补偿从何时开始?各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将对201 5年1月1日以来的基本医保报销进行清算,并在年底启动大病保险补偿。据了解, 2015 年1月1日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政策正式启动前出院,已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医疗费用且符合大病补偿政策的,由经办机构进行追补;大病保险政策启动后出院的,实行即时结报。李友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实行大病保险政策,是我省改善民生、精准扶贫,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他要求各部门、各入围保险企业要做好制度衔接,落实责任,坚决杜绝腐败发生。(记者段涵敏通讯员王湘生谈馨) 另据长沙晚报报道:大病保险" 一站式" 即时结算“2015 年1月1日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政策正式启动前出院,已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医疗费用且符合大病补偿政策的,由经办机构进行追补;大病保险政策启动后出院的,实行‘一站式’即时结报。”昨日下午,湖南召开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就全省大病保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标志湖南大病保险工作正式启动。会议要求, 11月中旬,省级启动大病保险承办机构招标工作;12月底前,开始办理补偿业务。到2017 年,湖南将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公平性。试点: 万人获大病补偿,人均 4891 元“是大病保险给了我第二次生命,让我免受了倾家荡产之灾。”永州市道县乐福堂乡中村坊八组村民周革花因全身严重烧伤,经两次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用 50万元,新农合报销了 15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再补偿 万元,共计补偿 万元。现在,她逢人就说大病保险的好处。据了解,自2013 年开始,郴州、永州、常德等市及 13个县(市、区)相继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覆盖人口达 2200 万人。截至目前,试点地区共向 万人提供大病补偿金额 亿元,人均补偿金额 4891 元。两年多来,各试点地区在建立筹资机制、完善补偿机制、规范经办服务和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参保群众得到了实惠。据测算,大病保险对患者高额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普遍提高了 10-15 个百分点。如永州市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从之前的 % 提高到 65% 以上,大大减轻了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实施: 今年底前覆盖所有参保人群 10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 提出 2015 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到 2017 年, 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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