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心得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有8种情形的黑恶势力属于此次专项斗争重拳打击范围: 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3、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5、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6、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7、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8、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学习,我们提高了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增强了“四个意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作为法律工作者,要在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挥律师专长,为这场攻坚战做好法律服务。黑恶势力与黑恶性质犯罪牵涉面广,群众反映强烈,背后所牵扯的各方面势力、利益盘根错节,矛盾也非常复杂隐蔽,要想连根拔起、彻底解决一定要干群齐动手,党政一起抓,群策群力。这就要求我们广大律师行动起来,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在今后执业中,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我们应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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