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提高事后监督工作效果的思考.doc对提高事后监督工作效果的思考摘要:事后监督部门成立6年多来,对规范人民银行会计核算业务、防范和化解会计核算风险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事后监督的现实作用发挥与职能设计还存在较大距离,需要我们认真地进行研究和思考,以便进一步提高事后监督工作效果。关键词:事后监督工作效果一、目前事后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监督内容不够全血和深入,风险防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方面,事后监督员在口常工作中由于职责的要求,偏重于对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合规性和真实性的审核,如凭证要素是否合规、印章是否齐全、报表是否平衡,而对业务资金进出的合法性、资金往来的异动性不太深究,使监督停留在表层;另一方面,事后监督部门对会计核算部门的业务监督只是对会计核算业务结果的监督,对会计核算业务的过程却缺乏有效监督,而会计核算部门的内控管理是否严密、业务系统控制是否存在漏洞往往是产生风险的主要根源。(-)监督手段相对滞后同核算部门会计核算电算化的快速发展相比,事示监督部门的业务发展远远落后于业务部门,虽然屮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开发了相应的事后监督系统,但难以发现深层次的业务风险。目前的监督系统进行过更新,但该系统仍只注重了业务的复核功能,对业务的合法、合规和真实性不能审验,对会计主管更改账务、调整积数、开立账户等核算工作的敏感和薄弱环节没有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因此,该系统在监督方面发挥的作用有限,反而增加了事后监督员的工作量。在这样的情形下,当前以手工监督为主的事后监督部门面临两大难题:一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督疲劳。由于缺乏科学的监督手段和分析方法,会计核算部门提供的各种会计资料是否有问题和风险隐患,事后监督人员只能凭个人的理解和工作经验去判别。因此,主观意志的成分较多,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一定审计技巧的监督人员查错纠弊几率就高;反Z则低。二是由于事后监督人员每天面对的是大量的、雷同的会计资料,一边要进行肉眼“挑刺”,一边要上机录入复核,很容易出现“视觉疲劳”,可能岀现消极应付、不认真负责的现象,使监督工作流于形式。(三)监督模式不统一,监督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事后监督部门各自为战,在制度建设和监督质量标准上有较人的随意性。虽然新的《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监督办法》(以下简称《监督办法》)对事后监督工作流程如何规范、差错事故如何处理、责任如何界定等环节进行了规定,但是许多细节问题没有可供参考的依据,如规范性问题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就没有详细的规定。这样容易使事后监督工作产生两个偏误:一是在监督内容上有局限性,表现为对某个单一事项或某个环节监督多,对直接的、既定的核算业务进行监督多,对新的核算体制下资金使用状况的全方位跟踪监督少。因而,大大降低了监督检查的效率和效果。二是在监督方式上受传统习惯的束缚,工作创新少,表现为常规的、一般性、合规性监督多,工作系统性分析、前瞻性研究、风险性预测少,不利于提高事后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四)监督意见不能完全落实到位,监督效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事后监督的对象是同级核算部门,对于事后监督部门发现的问题,核算部门出于本位主义的考虑往往要据“理”力争:对于事后监督提出的建议或意见,往往也不能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对事后监督部门从风险角度或业务相互制约环节考虑提出的建议,如果业务部门业务规章没有明确规定,业务部门一般不予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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