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滞销药品及药品淘汰管理规定.doc


文档分类:管理/人力资源 | 页数:约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滞销药品及药品淘汰管理规定为确保药品资源合理配置,做到药品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节约药品资源,特制定滞销药品及药品淘汰管理规定。一、滞销药品定义:入库后三个月不用或用量极少的药品。二、,且医院现有采购目录中有可以替代的品规,药房退回药库。、辅助用药,药房退回药库。,药剂科向相关科室征求意见后,药房给予退货或再留用观察一个月处理,药剂科通知相关科室一个月后仍未使用的品规,药房退回药库。,属于临床必需的,可予以保留。三、,药库应及时予以清退。、医院保留的滞销药品,药库采购时应采取少量多次的采购原则。,若临床因实际治疗需要重新使用,须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按新药购进程序审批。四、药品淘汰符合下列条件的药品报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建议予以淘汰:1、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批准文号的药品,按规定立即淘汰,不得使用。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发生药害事件或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3、在临床治疗中出现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药品。4、在临床使用中严重违反医院行风管理规定所涉及的药品。5、医院滞销药品。6、临床专科在填写《新药申购单》时,同时应考虑淘汰1种本科室原先使用的同类或类同药品,待所申请的新药正式引进时,专科提出的待淘汰药品不再购进。特殊情况(如新设的专科及无法替代的药品等)可不提交淘汰药品,但需上报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研究。

滞销药品及药品淘汰管理规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changjinlai
  • 文件大小24 KB
  • 时间2020-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