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委学校安保工作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今年5月3日召开的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深刻汲取近期一些地方发生的针对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恶性案件的教训,进一步加强我镇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有效消除校园各种不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校园的侵扰,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孩子们的学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和社会环境,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新桥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严格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构建源头预防治理有效、内部安全管理有力、外围治安防控严密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维护校园安全的能力和水平,争取不发案、少发案,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努力实现全镇校园的安全、稳定、和谐目标。
二、工作任务
1、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力量,健全学校安全保卫组织,招录专职保安充实到校园安全保卫队伍;加快推进校园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实现技防、人防的优势互补。
2、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交通整治,做到严打严防严管严控,确保社会面稳定。
4、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保卫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安全教育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
(一)增强安全保卫力量,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内部管理到位
1、配强人防、技防力量。按照学校(幼儿园)组织招录、公安机关负责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学校保安队伍建设,配强保卫力量。中学和中心校级学校至少要配有2名以上专职保安,完小至少要有1名以上专职保安,有住宿生的学校需增配1名专职保安;各幼儿园要配有1名以上专职保安,等级以上幼儿园要有2名以上专职保安,有全托的幼儿园需再增配1名专职保安。专职保安要具有初中学历且年龄在50岁以下,做到着装上岗,持有橡皮棒等必要的防卫装备。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用的原则,在各校园的出入口、围墙、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及校园周边重点部位,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增强校园安保的防控能力。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各学校(幼儿园)门卫由专职保安担任,严格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严格落实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校园。建立巡逻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保安人员每天不定时的对校园及周边各个部位进行巡视,预防和及时发现处理各种治安隐患。建立教师轮值制度。各学校(幼儿园)每天要安排1-2名老师协助保安人员开展入校登记和重点部位巡逻等工作,及时处理学校突发性事件,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建立培训演习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经常组织全体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增强师生自我保护和防范的意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卫工作应急预案,并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学校(幼儿园)要制定校园安全排查工作方案,对涉及学校安全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发现隐患立即整改。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消防设备、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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