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环保局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编号2007-001北京凌迈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石景山分公司:你单位汽修项目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并决定由我局受理审查。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15日我局作出是否对你单位申请的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时限之内,所需时限将另行通知)。申报单位的相关权利、义务及投诉渠道:如果认为我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您合法权益,可以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者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到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人:岳琦联系电话:68862805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保护局2007年1月4日
北京市石景山区环保局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