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留校代管申请书由于,届(班级)专业学号为的同学申请将档案留校代管,最迟至2018年月日。留校期间,毕业生必须注意以下事宜:1、档案留校代管期限为半年,自毕业算起,半年内免费存放。档案留校代管期内学生本人不再具有本校学籍,不能享受在校生的待遇。2、档案在半年存放期内,学校继续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办理派遣,也可随时申请转回原籍,亦可到有关市县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申请(先落户,后就业)。毕业生档案留校代管期间,不受理除就业、升学以外的任何与人事档案有关的事宜(如办理就业证、购房、出国、结婚、生育等证明)。如预计在此期间需办理与就业无关手续的,请毕业生提前将人事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或具有人事关系代理权的县以上人才流动机构,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3、档案存放期满,毕业生应及时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否则,学校有权将毕业生户档关系转至相应的部门(生源地的市、县级人才中心)。届时,毕业生仍需凭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到学科与研究生处领取报到证。4、因档案代管,造成工龄损失、转正定级延迟等一切损失,由递交该申请并本人签字的申请人自行承担,学科与研究生处不承担任何责任。签字视为认同、知晓。办理改派或解约改派派遣手续时,须提前一周向学科与研究生处提出申请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学科与研究生处。学科与研究生处根据材料,制作数据库,整理档案,统一到河北省教育厅办理报到证改派,同时按档案转寄单位地址EMS邮寄档案。申请人(毕业生)签字:申请日期:受理部门:学科与研究生处
毕业生档案留校代管申请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