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法律问题探讨.doc比特币法律问题探讨摘要:曾经风靡一时的比特币近期在央行的全面封杀下渐渐偃旗息鼓,究其根本,比特币法律地位不明确,监管空白,对国内的金融管理秩序产生了严重的冲击。本文旨在从比特币的本质入手,明确其法律地位,并结合其特征,探究其存在的一些法律风险,为其提出监管的建议。关键词:比特币;法律地位;法律风险;监管一、引言4月末,,无法弥补客户损失而正式启动了破产程序。几乎同时,国内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开始全力“绞杀”比特币,支付宝、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就相继发布公告,表示停止为比特币交易提供服务。至此,比特币的线上交易似乎已经进入了“死亡倒计时”。自2009年诞生以來,比特币的价格波动好比过山车,从最初的每枚仅价值5美分一度突破每枚1000美元,也正是因为它曾经创造的价格奇迹,众多的比特币玩家在央行全面封杀之际仍然力挺比特币,做“垂死挣扎”。比特币究竟是什么?诺奖得主罗伯特?席勒对比特币做了如下定义:“一个电脑天才发明了一种电子货币,以分布式电脑系统的方式参与到整个世界经济中去,而且不受任何政府的控制。”支持者认为,“冃前人类历史上唯一一次去中心化货币的成功尝试便是比特币的诞生”。反对者认为,“比特币的制造和流通类似于传销,但连传销都算不上,它更是一场国际级的博傻”。比特币作为信息时代互联网金融的产物,法律问题从生,监管虚无。即使现在面临被封杀,那剩余的比特币又该如何处理?以后再出现类似的币种,又该如何进行监管?笔者认为,对比特币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实属必耍。二、比特币的法律地位2013年12月5口,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五部委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冇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简单来说,央行不承认比特币为货币,这个定性对于明确比特币的法律地位具有决定性意义。比特币是一串储存在电脑屮的电子符号,与网络游戏屮的各种装备相似,是一种虚拟财产,属于民法意义上的物。但是,比特币基于其本身的一些技术优势,加Z—些玩家的热炒,逐步走出了游戏的范畴,进入了交易的领域,这就使得投资者对其刮目相看。究其根本,比特币只是一个虚拟物,而不是货币。1•与现实货币相比。货币之所以能充当一般等价物,是因为英具有信用基础。基础之一是货币本身冇价值,如黄金,黄金作为一种金属矿物,其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就是它的信用担保。丿力史上曾出现过金本位制,即各国的货币储备是黄金,用黄金来规定货币所代表的价值,每一货币单位都有法定的含金量,各国货币按其所含黄金重量而有一定的比价。基础之二是主权信用,国家发行货币,以其主权作为信用支撑,因而具冇法偿性。如果一个政府没有信用,那它发行的货币必定崩盘。曾经的津巴布韦发行过100万亿面值的纸币,所以在津巴布韦,经常可以看到“居民拉着一麻袋钱去买面粉”的状况。作为…个没有信用的政府,它发行的货币因为没有信用担保而导致恶性膨胀。笔者认为,比特币作为储存在电脑中的数据,其本身并没有价值。当然,这并不影响它成为民法意义上的物,因为是否具有经济价值不是物的耍素。只耍能满足人类的需耍,即使其价值甚低乃至为零,亦不妨碍其成为法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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