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意见.doc浙江工业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实施工作,进一步深化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学生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把握“区域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发展要求和建设规律,贯彻落实我校第八届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一流本科教育”的内涵建设,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提升大学生就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二、 实施目的“卓越计划”是实施我校特色化、综合化、卓越化和国际化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实施“卓越计划”,探索卓越人才培养的新途径,引领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整体水平,增强学校主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能力。三、 实施领域学校“卓越计划”的实施领域包括各类卓越人才(如卓越工程师、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新闻人才、卓越农林人才等),并根据学校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扩大实施领域和规模,优先考虑校级以上重点专业、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的申报。以创新模式为载体,以提高能力为重点,以符合专业认证标准为导向,把实施“卓越计划”作为学校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重要契机和推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工作。四、 申报和认定程序我校“卓越计划”采取“自主申报,择优立项”的方式,遴选“卓越计划”实施专业。申报的专业应符合“卓越计划”实施领域,在同类型高校中具有竞争优势,并具有广泛的市场需求、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和满足“卓越计划”要求的教师队伍和其他用于实践教学的教育教学资源。由学院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教务处递交《浙江工业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项目申请表》等申报材料。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教学需要,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校级“卓越计划”项目的立项,并予以公示和发文。五、 建设要求凡获批“卓越计划”建设项目的学院,应扎实做好相关专业、学科领域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等工作。加大投入,在卓越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建设、校企(校所)合作培养机制、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积极推进“卓越计划”的全面实施。制订卓越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卓越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必需遵循两个培养标准,即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卓越人才培养方案应以原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基础,在通用标准的指导下,遵照行业标准的规定,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优势与特色进行制订。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应重点突出学生实践能力、设计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应注重与行业企业联合设置课程和实践环节,应强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衔接。培养出来的卓越人才应掌握扎实的本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一定行业知识背景,素质全面、适应性强、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强的高级专门人才,鼓励积极探索开展与研究生层次“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衔接的一体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修订科学的课程教学大纲,切实提高课程水平和实现教学内容更新,保证课程内容设计与专业培养标准的有效对应。要注重专业标准在课程教学大纲中的充分体现,要充分吸收国内外同类型一流大学的课程内容,突出课程教学内容的前沿性、系统性和实践性。要针对
浙江工业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意见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