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成都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doc


文档分类:金融/股票/期货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成都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成府发〔2006〕11号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即国家预算资金、地方财政性资金、国债专项资金、政府专项资金、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投资建设的和不属于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禁止投资的、不需要政府匹配条件的、不需要政府核准的项目,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备案机关)市和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投资主管部门是项目备案机关(以下简称备案机关)。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各级发展计划管理部门和各级经济管理部门,其中:基本建设项目由各级发展计划管理部门备案;技术改造项目由各级经济管理部门备案。凡涉及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项目,由市备案机关备案。第四条(备案权限)市内跨区(市)县行政区域、需市协调平衡外部建设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投资项目和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房地产投资项目,由市级备案机关负责备案;其他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区(市)县备案机关负责备案;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条(备案信息管理)备案机关应按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管理的要求报送项目备案信息。区(市)县备案机关在每月5日前应将上月项目备案信息报市级备案机关。市级备案机关按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管理的要求向省级备案机关报送项目备案的有关信息。备案机关应定期发布备案项目的基本信息,并会同本级统计部门对项目备案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做好投资监测工作,引导投资方向。第六条(备案内容)项目申请单位投资建设应予备案的项目,应按备案权限划分的相关规定,向相应的备案机关提交项目备案申请表1式2份,并附上相关材料。项目备案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申请单位基本情况;(二)项目基本情况;(三)项目投资基本情况。项目申请单位应按统一格式和要求填写项目备案申请表。第七条(备案申请附件)项目申请单位申请项目备案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项目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规划意见;(三)土地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意见;(四)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资本金证明(不含土地投资);(五)联合建设项目的联建协议或合同;(六)相关行业资质证明;(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前款中的项目规划意见、项目用地意见应由具有相应权限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第八条(备案程序)备案机关收到项目申请单位提交的项目备案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材料不齐或有误的,应当场将需要补齐或补正的内容和要求一次告知项目申请单位。备案机关应在受理项目备案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对项目是否备案的决定并及时通知项目申请单位。对予以备案的项目,备案机关应向项目申请单位出具统一编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不予备案的项目,应向项目申请单位出具企业投资项目不予备案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已经备案、开工建设前,因《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调整或建设内容调整而变更为核准管理的,

成都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xxj16588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6-02-26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