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示内容及其标示要求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必须标示以下内容,其标示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保健食品名称 。当以原料或功效成分名称作为专用名称时,该原料或功效成分必须是产生主要保健作用的原料或功效成分之一。 ,可使用能表明该保健食品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当有多项保健作用时,可同时采用多个保健食品作用名称,也可采用能综合性地表明所有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应是词组或短语。 ,可使用“新创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还可同时使用按规定所采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 、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 ;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号及夸大或容易误解的名称。 “主要展示版面”的明显位置。、、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和其它名称时,这些名称应平行排列,字体可大小有别,但都应以宽大或粗体字书写,应端正、清晰、醒目,并大于其它内容的文字。 2保健食品标志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大于100个平方厘米时,保健食品标志最宽处的宽度不得小于2厘米;,上行为“卫食健字()第号”,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 3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液态食品:用体积。单位为:毫升、升,或ml、L;固态与半固态食品:用质量。单位为:克、千克,或g、Kg;、液两种物质的食品,除标明净含量外,还必须标明该销售包装中所有固形物的总含量,用质量或百分数表示。 ,应在最小容器的包装上标示该容器中保健食品的净含量。同时,销售包装的保健食品净含量应标示为最小容器的数量乘以(×)最小容器中的保健食品净含量,或独立形态的保健食品数量乘以(×)单一形态的保健食品净含量;“主要展示版面”的右下方,应与“主要展示版面”的底线相平行。 4配料 。食品添加剂列于后。 ,标示该复合配料时,应在其名称后的括号内按使用量依递减顺序列出构成该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名称。 、复合配料、原始配料的名称必须使用能表明该配料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或国家、行业标准中的规定名称。食品添加剂名称必须使用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的规定名称,营养强化剂名称必须使用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的规定名称。 “信息版面”的上方或右侧,标题为“配料表” 5功效成分 ,或每份食用量的保健食品计算其实际含量,实际含量能够用平均值表示,也能够用含量范围表示。实测值的允许偏差范围参照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
2020年保健品标识规定(标签设计审核规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