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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表于《经济学》(季刊)第6卷第1期政企合谋与经济发展聂辉华李金波∗内容摘要:本文认为,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合谋是中国经济的高增长率和高事故率并存的原因。我们刻画了最优的防范合谋契约,在该契约下地方政府和企业拥有正的信息租金,防范合谋将给中央政府带来额外的成本。在临界值以下,赔偿金具有部分地替代监督和惩罚的作用。以最优的防范合谋契约为基准,我们解释了造成当前政企合谋大量存在的若干重要原因:中央政府防范合谋的成本太高、地方政府缺乏长远预期、企业被过度抽税、第四方监督失效和惩罚不可置信等。关键词: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合谋惩罚契约一、引言近年来,中国经济在高速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较多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官方统计资料,从2001年到2003年,全均每年发生各类事故100万起以上,死亡人数年平均13万人以上,而且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从2001年的65起增加到2003年的129起,死亡人数也翻了一倍。1环保问题也不容乐观,%的GDP增长中约有4~6个百分点是环境成本(包括自然资源耗减、生态破坏和污染)。2能源消耗过高已被公认为制约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瓶颈之一。此外,全国各地的房地产等经济泡沫问题也开始引起公众的担忧。生产安全、环保问题、能源消耗和经济泡沫积累到一定阶段就会出问题,例如频繁爆发的“矿难”、严重的环境污染、大面积的“电荒”、大规模的集体上访事件以及媒体对腐败问题的曝光等,我们姑且将这些统称为“事故”。这四类与经济增长并存的“事故”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都与“高成本”和“GDP”有关。上述现象背后的制度性原因是什么?这是本文的主要问题。我们认为,在以GDP为主要指标的官员绩效考核制度和财政分权制度下,由于有关生产成本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合谋(collusion)是导致高增长率与高事故率并存的原因。在以财政包干和分税制为特征的财政分权制度下,发展本地经济会给地方政府官员带来经济上的激励(Qian&Weingast,1996;杨瑞龙,1998;林毅夫和刘志强,2001;al,2004);同时,在中央任命地方官员的政治制度下,以GDP为中心内容的政绩成为地方官员升迁的重要依据(Li&Zhou,2005)。无论是经济激励还是政治激励,都赋予了地方政府提高GDP的强劲动力。但是现有文献对于中国的财政分权和官员考核制度的负面效应重视不够,只有少数文献注意到了这种制度造成的恶性竞争和重复建设(如沈立人、戴园晨,1990;周黎安,2004)以及扭曲的财政收支行为(聂辉华,2006),而对于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合谋现象尚缺乏分析。事实上,由于经济发展的成本通常需要较长一段时间才能显现,而且很多成本是隐性∗聂辉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李金波,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通讯作者及地址:聂辉华,北京市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100872;Email:niehuihua@。作者感谢杨瑞龙、孔繁敏、周业安、周黎安和朱恒鹏等人对本文的有益评论,以及来自2006年世界计量经济学会远东会议参加者的意见,感谢主编姚洋和两位匿名审稿人提出的多次修改建议,但文中的错误由作者负责。本文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分别得到“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创新资助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572017)的资助,亦表谢忱。1数据来自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环境成本上升当如何遏制”,《经济参考报》2005年7月2日。1本文发表于《经济学》(季刊)第6卷第1期的,或者这些成本即使局部可以观察,也难以量化为考核指标。因此在一届地方政府的任期内,中央政府实际上很难观察到当地经济发展的真实成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发展成本上存在信息不对称,使得地方政府在任期内既可能监督当地企业采取重视安全、保护环境或节约资源的“好的”发展方式,也可能与当地企业合谋,纵容当地企业采取轻视安全、破坏环境和过度消耗能源的“坏的”发展方式。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信息不对称之外,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差别也是政企合谋的重要原因。政企合谋在什么情况下可能被防范?为什么现实中又大量存在政企合谋?本文的目的就是试图从理论上刻画最优的防范合谋机制,并解释现实中存在的合谋现象。我们在Tirole(1986)的基础上构造了由委托人(中央政府)、管理者(地方政府)和代理人(企业)组成的三层代理模型。模型中,管理者和代理人拥有关于生产类型的完全信息。在事前,管理者既可以允许代理人采取私人成本较高的、“好的”方式提供产出(如GDP);也可以与代理人合谋,允许其采取私人成本较低但社会成本较高的、“坏的”方式提供产出。“坏的”方式在事后以一定概率发生事故,第四方(如媒体)以一定概率在事后观察到事故并报告给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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