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劳动改造功能的具体措施发布时间:-01-16 作者:佚名来源:阜阳监狱阅读次数: 劳动改造、监管改造和教育改造一起构成了中国改造罪犯的方法体系。作为重要的改造手段,劳动改造具有其它改造手段所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这已经被中国监狱工作的成就所证实。能够说罪犯的服刑生活大多数时间都在劳动,因而我们很有必要就罪犯劳动改造及管理方面作进一步的探索,采取科学的、必要的措施,以求提高罪犯劳动改造的效果,使她们回归社会后能够适应社会,对社会能有所贡献。构建科学的罪犯改造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罪犯劳动改造的考核是罪犯整个改造考核的基本内容,劳动考核是否公平、公正、合理,不但关系到劳动生产率的高低,而且关系到罪犯思想的稳定与否,进而影响整个监管改造秩序。由于罪犯个体年龄、身体、文化程度、劳动技能等情况不同,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劳动考核办法,因此区别不同情况,区别不同劳动岗位建立并完善罪犯劳动考核机制势在必行。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严谨、缜密的罪犯改造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从劳动岗位出发核定分数,把罪犯从事劳动的难易、苦累与考核起始分数直接挂钩,激励罪犯去竞争艰苦、劳累和难度较大的工作岗位;完善对罪犯劳动的物质成果,即劳动产品的质量和数量的考核,制定符合实际的科学检验标准,检验标准尽量数字化,便于检查和判定。罪犯为完成指标,必须约束自己的行为,树立正确的观念,投入其智力和体力,而获得相应成果,劳动改造质量也会不断得到提高。二要加强对劳动技能的考评。当前,多数监狱企业仅以罪犯劳动的具体成果来考核,长此以往,罪犯技能必然会逐渐下降,这在全国监狱企业已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监狱企业要象社会企业那样,对犯人进行技术考试和技能认定,并将其技能等级列入计分考核,树立“有技术就是有能力”的理念。从而提高犯人学技术的积极性,提高劳动改造质量。三要建立根据罪犯劳动技能和劳动绩效给予一定劳动报酬的考评体系。作为计分考核和行政奖励的补充,付给犯人一定的劳动报酬,能够保障罪犯权利,激发罪犯的劳动积极性,提高劳动改造质量。四要完善对罪犯劳动改造的思想考核。劳动态度是否端正,是积极认真还是消极怠工,是重质量讲效益还是弄虚作假,并以此分析罪犯思想转化及认罪程度。五要注重罪犯劳动纪律的考核,维护劳动现场正常秩序,促使罪犯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提高劳动效率和产品质量。六要建立健全老弱病残罪犯的劳动考核制度,使其与其它罪犯的劳动考核制度区分开来。严格落实劳动改造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是依法实施原则,监狱组织罪犯参加劳动,必须依法办事,要把犯人当人看,不搞超体力劳动,罪犯从事的生产劳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凡有能力参加劳动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这是《刑法》、《监狱法》规定的。二是坚持改造罪犯的原则,改造是目的,生产劳动是手段,生产劳动必须为改造服务,因而监狱在组织罪犯生产劳动过程中,要让罪犯明确“劳动是维持人类生存的基本手段”的意义,认识自己劳动的价值,经过劳动使罪犯逐渐树立约束自己行为的意识,培养遵守社会规范的习惯,提高改造质量。三是坚持相互监督原则,即罪犯在劳动过程中除了民警要加强现场管理、对罪犯进行监督外,罪犯之间要成立互监组,这样有利于改造质量的提高。四是坚持与教育改造相结合的原则,罪犯的改造关键是思想改造,对罪犯在劳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思想问题,一定要及时进行教育,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启发引导的要启发引导,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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