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那些事基本介绍: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价或出租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又称房屋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从个别城市开始。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2013年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南京,青岛也许成为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税收特点一、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二、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三、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征收标准一、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二、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近日,一度从公众视野“淡化”的房产税又出来抢头条了。房地产税法正式列入中国立法规则,这让在舆论当中稍微降了一点温度的房产税,再次成为人们口中的高频词汇。在中国老百姓总是谈税色变,因为自古以来,很多税收往往是只进不出,甚至一些阶级打着税收的名义剥削百姓,坐收渔翁之利。中国人自古家庭观念和血脉情怀很浓厚,而房子是能承载家的外在形式,如今要征收房产税这种与老百姓的生活更为密切的重大税收,老百姓担心也很正常。归结到一点,就是担心征收房产税会损害自己的既得利益。最近,有一种观点是“征收房产税会害了穷人”,因为征收房产税老百姓肯定要出钱,这将大大加重老百姓的负担,老百姓必须要自己掏腰包去承担这种新型的税收,会给那些依靠房贷生活、原本不太宽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其实,对于穷人而言,房产税远远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事实是国家并没有说对农民的宅基地住房征收房产税,即使征收,也会考虑农村的现状,所以对于广大的农民而言,根本不用担心着方面的压力。而且,尽管房产税的征收是针对商品房,房产税是一种累进税。“累进税的税率是随着课税对象数额的增加而提高的税,即房子越大、越多、越好税率会越高。对那些房子本来就不多、收入也不高的刚需群体而言,影响很小。”另外,房产税对一般没有几套房的人影响不大,第一套房子免征的可能性很大,第二套房则可能是从轻征收房产税。对于三套及以上的家庭住房,则会采取不同的比例进行征税。所以,那些家庭住房少的老百姓就不要太担心了。那些因为房价过高而暂时买不起房子的老百姓也更无须担心,他们应该担心的是什么时候能够凑满首付,等首富的钱攒齐了再说房产税的问题吧。其实,征税房产税最应该紧张的是富人。而这类应该担心的富人可以分为三种,一是让中地起的开发商们,二是一直把住房当储蓄品投资的富裕阶层,三是那些鼓吹把房地产市场当作投资市场的各界精英们。这些富人们心里其实比老百姓更担心,因为房产税的征收有望增加持有环节的税负,那些手中拥有几十套房的人,等到风声渐紧,在房地产税立法之前,也许他们就会考虑抛售手中的大量房产。这从长远来看,征收房产税还将有利于打击富人们的投资投机行为,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房产税对房价的关系?房产税对房产市场短期的影响。?需求方面:短期内,征房产税对消费性需求并无多大影响,但房产税开征后将使投资性住房持有成本上升,投资回收期延长,且在持有期造成一定财务压力,导致投资成本与风险加大。从而降低投资性需求。?供给方面:由于房地产开发周期长,短期内房产税对房屋流量的供给没有影响。而对房屋存量的供给方面,征房产税后,闲置房产的持有成本上升,会导致投机者为了降低投资风险而抛售多余的房产,或为了转嫁税负而将房产出租,这样必然会使总供给的增加。?短期内,房产税会使房地产的需求降低而供给增加,可以预见,这将使房价下降。房产税对房产市场长期的影响。?长期内,人们因持续性房产税的支出,很可能逐步改变对房屋的偏好,需求可能有所下降,假定房屋供给的增长率和人口增长率近乎持平的话,可能导致房地产市场恢复理性。?当然我以上的分析都是建立在了一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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