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东区“名师、名校长”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城东区教育强区三年行动计划》和《城东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学校均衡发展,促使年轻校长和教师尽快成长,实现让更多的学生接受更好的优质教育的目标,特制定我区评选“名师、名校长”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青海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促进专业型教师和教育型校长的成长,加大我区教师和校长队伍的培养力度,以“研究引领、学术涵养”为培训理念,造就一批师德高尚、思想先进、视野开阔、善于研究、勇于创新、在城东区乃至西宁市有较高知名度、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名师名校长队伍,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在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示范、带领、辐射作用,全面提升我区两支队伍素质,促进我区教育优质均衡科学和谐发展。二、遵循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群众认可的原则;坚持宁缺毋滥、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导向性、科学性、全面性、可操作性原则。三、评选标准(一)名师1、城东区名师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必须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2人师表。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好,身心健康。(2)掌握并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3)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均每年达到72学时。(4)具有专科以上学历。(5)学校骨干教师且任一级教师5年以上。(6)近五年来在学校年度考核中至少一次以上的优秀,其余年度为合格。(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推荐: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负有相关责任的;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2、名师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1)对所任教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熟练、艺术地驾驭课堂的能力。(2)教学经验丰富、有自己的教学特色,教学实绩在区属学校居领先水平。(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改革,取得显著成绩。(4)近三年来,在省级教育刊物发表本专业的研究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1篇为核心刊物)或编写出版教育专著(不含教辅材料);主持或参与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3在区级以上的范围上过2次以上公开课或示范课,或做过2次获得好评的区级以上专题讲座,或获得区级以上优秀课评比一等奖以上的教学奖。(5)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对提高我区青年教师的政治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有较大贡献;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之一的。(二)名校长1、任校长职务5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2、学校管理理念新,人文性管理突显,管理措施方法灵活,整体办学水平高,办学效益好。3、善于发扬民主,团结协作意识强,学校各成员之间、学校与家庭、社会关系和谐,团结民主氛围浓厚,相互支持配合协调,工作效益高。4、所在学校任职期间教学成绩总体上升;不仅为本校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做出突出贡献,而且为区属学校提供可供借鉴的经验,知名度高。5、在学年度目标考核中所在学校连续5年被评为区级先进学校,校长连续5年被评为区级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6、清正廉洁,为人正派,具有开拓意识和创新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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