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筹划案例
发布日期:2003-10-8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专门对境内外资企业的纯收益征收的一种税,与外资企业的特点紧密相联。
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发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不断增加,为了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更好地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按照税负从轻、优惠从宽、手续从简的原则。1991年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外国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但是,由于制订的时间较晚,这一税法还不很完善,其间存在着诸多的避税机会。如果能把握好这些机会,对企业来说,将是一笔极大的财富。再加上,我国本身就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给予了诸多的税收优惠,在此基础上,企业要是能有效地合理避税,那么,从整体上来讲,企业得到的税收收益将是无法估计的。
为了给广大纳税人一个对避税的直观的理解,这里特从居民纳税人、所得来源地、源泉扣缴预提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年度所得额计算、亏损弥补所得额计算、成本费用列支、坏账准备、"免减"税收优急、再投资优惠等方面作了详细的介绍,从大量实证的基础上说明如何科学地避税,使自己的避税行为不违反税法规定。我们主要从十个方面进行分析:避名成为居民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所得来源地认定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源泉扣缴预提税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原则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纳税年度有关规定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亏损弥补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成本费用和损失列支计算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坏账准备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免二减三"税收优惠的避税筹划案例和利用再投资优惠政策的避税筹划案例。
避免成为居民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的纳税人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外商投资企业,即按照中国法律组成的企业法人。包括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共同投资举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也包括按照外资企业法,其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外资企业。
二是外国企业,即非中国企业法人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不组成企业法人的合作企业的外国合作者。
无论是外商投资企业还是外国企业,都有两种可能,一是作为居民纳税人;二是作为非居民纳税人。作为避税筹划的核心内容就是:一旦作为居民纳税人,就得负无限纳税义务,而无限的纳税义务,其实质就是既要将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申报纳税,又要将来源于国外的收入和所得申报纳税。这样,有可能导致纳税人税负很重和双重征税。因此,企业就应当进行某种避税筹划,尽可能作为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的纳税义务,从而合法地避税。
如何才能避免成为居民纳税人呢?关键在于搞清楚中国大陆对居民纳税人的判定准则。判定准则如下:时间准则,居住时间超过一年即为居民纳税人。因此,对个人来说,避免成为居民纳税人最好的避税方法是:尽可能利用居住时间规定和避免拥有永久住所;对企业来说,判断的标准主要是看总部所在地。总决策机构所在地是大陆,即为税收上的居民,负有全面的纳税义务。因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筹划案例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