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标准 2011年12月12日,教育部正式公布教师专业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教师是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小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1] 一、基本理念(一)学生为本尊重学生权益,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动性;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二)师德为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三)能力为重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小学生,遵循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四)终身学习学习先进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二、基本内容维度领域基本要求专业理念与师德(一),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注重自身专业发展。,为人师表。,积极开展协作与交流。(二),重视学生身心健康,将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小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有益于学生身心发展的不同需求。,让学生拥有快乐的学校生活。(三)、德育为先的理念,将学生的知识学习、能力发展与品德养成相结合,重视学生全面发展。,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保护学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广泛兴趣、动手能力和探究精神。,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四)、责任心、耐心和细心。、热情开朗、有亲和力。,保持平和心态。,不断进取。,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专业知识(五)、发展和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掌握保护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策略与方法。,掌握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知识。,掌握帮助学生顺利过渡的方法。。,掌握针对学生可能出现的各种侵犯与伤害行为的预防与应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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