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诊及家庭病床管理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行政区域划分承担本辖区内的居民出诊诊疗、家庭治疗、护理及建立家庭病床的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承担社区家庭出诊的工作,公布热线电话,做到急诊出诊畅通、快捷,保证患者的出诊的需求。电话呼叫出诊及上门约请出诊应填写电话呼叫记录单或出诊记录单,内容包括:呼叫时间、呼叫人姓名、性别、年龄、出诊服务内容、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出诊时间、接诊医师姓名及执行医师或护师签字。应统一使用社区出诊病历,记录患者一般情况、疾病情况、初步诊断与处理以及相关内容。需要家庭输液者,必须在第一次出诊前与患者签定家庭输液协议书,由社区护师详细告知患者及家属家庭输液的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问题以及所采取的应急措施。严禁在患者家中使用需做药物过敏试验的药品,对容易发生或曾经发生过过敏反应的药品(含中药制剂),应建议患者在中心、站内使用。出诊护师在进行家庭输液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查对制度。操作完毕后要观察15分钟方可离开。离开前要向有关人员交待注意事项、应急措施,使其做到:听清、记住、并能照做。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建立家庭病床。家床的建床条件为:卧床病人、高龄老人患慢性病需要连续治疗;去中心有困难的患者;经中心住院治疗后,病情稳定但需继续治疗的患者。家庭病床只能在本人定点的中心内设定。家庭病床建立后,应由社区全科医师、社区护师书写家庭病床病历和家庭护理病历。家庭病床病历包括:家床首页、病历基本内容、初步诊断、确定诊断、辅助检查及化验单粘贴单、首次病程记录、出诊查床记录(诊治经过)、健康教育或康复治疗计划、撤床小结等。家庭护理病历包括:家庭护理记录单、家庭护理病历基本内容、患者的其它各项健康状况记录、家庭护理计划、措施及完成情况等。出诊及家庭服务的收费和用药应严格执行《陕西省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用药目录与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公疗、大病统筹、基本医疗保险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出诊及其它各项家庭诊疗服务,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确保医疗护理安全。对患者及家属提出的不符合医疗护理安全、有违反医疗护理常规的出诊服务要求,医护人员有权拒绝。但是必须耐心地向其说明拒绝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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