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制作协议甲方(授权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赤峰市分公司乙方(承办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函件产品,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作协议。甲乙双方均承诺共同恪守和履行。第一条合作事项:乙方为甲方作制政讯通海报函件产品,自确认样稿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制作完毕交付甲方。单价::1308块第二条制作费用及付款方式(一)制作费用合计:30849元(二)结算价款为含税价,除上述费用外,乙方在本协议项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再行支付任何费用。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审定乙方制定的制作方案并有权对方案提出意见。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产品。 3、甲方应依据本协议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费用。(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合作事项和甲方的思路,设计、制作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负责制作。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的宣传内容,乙方应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处理。第四条知识产权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制作函件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像等,其知识产权属于甲方,乙方保证提交给甲方函件产品系自己独立完成,不存在抄袭、复制他人已有作品的情形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而引起的违约和侵权赔偿等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五条违约责任(一)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二)由于甲方未及时提供资料而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向甲方
(标准)制作费合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