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执教科学发展榆树市青顶小学教师李维仕人类的底线是道德,道德的底线是法律,二十一世纪需要大批人才,更需要有高素质的守法公民。震惊世界的马加爵事件告诉我们,光顾培养智慧是行不通的,更需要与时俱进,依法执教,科学发展。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在18%以上,并且其中团伙案达到85%,14---16岁在50%以上,并且青少年犯罪率还在逐年增长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什么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他们法律意识浅薄,甚至不懂法,不知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什么是自己应有的权力,什么是自己应有的义务,在自我骄纵中,以自我为中心,逐渐失去了自我,甚至走上了犯罪的边缘。所以,做为传道,授业,解惑的专门机构,对青少年犯罪,尤其是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有这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如何做好学校法律工作,从小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已成为每一个教育工作者迫在眉睫,义不容辞,必须深深思考的严峻问题。这我需要我们不断地学习,除了需要拥有广博的科学知识外,还要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地依法治教,依法从教。在推出依法治国,建设我们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教育,推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了解各种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更新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自我反思,自我发展的能力。多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对学生的无限热爱和对事业的高度责任感,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人格的高尚,这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和潜移默化的作用。所以教师首先知法,懂法,不鄙视每一个学生。真正做到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粗暴地处理学生的每一件突发事件,更好地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治校,依法管理,用法律的手段处理校务,班务,以人为本,促进校园和谐发展。法,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更是国富民强的制国方略。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新世纪的少年儿童,在家长的关怀下,在老师的教导下、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的成长。在这样的情况下学生更应该学法。然而,在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今天,在社会的角落里,仍窝藏着一批批社会的“垃圾”,他们不时的在玷污着我们文明的社会,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扰乱社会治安。当今,最普遍也是最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大概就是“校园勒索事件”了吧。前些天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恼羞成怒,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喟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我认为,要根本地避免悲剧重演,无非是四个字:觉悟,行动。案例中的主人公,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剧“不偏不倚”,恰恰发生在他们身上。也许有人会说:“他也真够倒霉的,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他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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