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区2011年新型合作医疗宣传指南1、我区参合居民的缴费标准、时间?2011年人均统筹基金标准为280元,其中居民个人缴费78元,各级财政补助202元。缴费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2010年12月2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凡户口在本区的居民可以申请参加。2、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者能不能再参加合作医疗?不可再参加,此类人员缴费视为无效参合,一经核实予以退参合处理,且个人缴纳费用不退。3、当年度出生的新生儿能不能补参加?新生儿出生后一月内可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至所在街镇合管办办理参合手续,逾期不办理;上半年出生按当年度个人出资全额缴纳,下半年出生按当年度个人出资一半缴纳。4、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如何就医?参合居民可以在区内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自主择医。区内参照定点三级医疗管理单位:南京江北人民医院区内定点二级医疗单位: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南京市大厂医院区内定点一级医疗单位:横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瓜埠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程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竹镇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马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牛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雄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冶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袍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玉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池街道新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池街道龙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马鞍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雄州街道棠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市级以上转诊医院有哪些,如何办理转诊手续?市级(三级)以上定点转诊医疗单位有:江苏省人民医院江苏省中医院南医二附院江苏省肿瘤医院江苏省口腔医院南京军区总院南京市鼓楼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南京市第二医院中大医院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南京市口腔医院南京市儿童医院南京市胸科医院南京市脑科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南京市中医院转诊至市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应先在区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危、急、重病人可先转院救治,7天内补办转诊手续;转诊手续一次有效,再次转院需重新办理。6、参加合作医疗的居民门诊补偿范围和比例?纳入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药费的50%,单张处方报销限额1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费、治疗费、检查费的50%,单张发票限额报销20元。区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CT、核磁共振、胃镜、肠镜、病理检查费的40%、区级医院的儿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药费,中医科中草药药费的40%,区人民医院结核病门诊药费的40%,单张发票报销限额30元。门诊补偿每天限额40元;年度限额440元,其中村级40元,区、镇级400元。7、参加合作医疗的居民住院补偿范围和比例?住院补偿及大病统筹补偿:住院补偿及大病统筹补偿按次分医疗机构以可报销费用设置起付线:镇级医疗机构(一级)100元,区级医疗机构(二级)300元,市级以上医疗机构(三级)500元。可报销住院医疗医药费累计10000元以内的分级按以下比例给予补偿:镇级定点医疗机构比例为70%,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比例为60%,市级以上转诊医院比例为45%。鼓励参合人员就近治疗常见病、多发病,节约资金。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及符合转诊程序的市以上转诊医院,年度内累计可报销住院医药费用超过10000元的参合者可享受大病统筹补偿,其可报销住院医药费用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给予补偿,具体为:区、镇级定点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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