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有偿补课、乱收费行为的规定伦掌镇东柏涧小学禁止有偿补课、乱收费行为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实施细则》、《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及发展规划纲要》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县教育局有关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资料、乱收费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以期达到有效遏制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滥购教辅资料的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过重的学业负担及经济负担,树立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良好形象,努力把我校办成学生乐学、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学校。一、管理规定:1、学校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教师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搭车收费。2、学校鼓励教师认真钻研教材,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在不加重学生课业及家长经济负担的前提下,提高学生学习成绩。3、认真执行县教育局有关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资料、乱收费的要求,在职教师不得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补课或以其他名义举办各种形式的辅导班。5、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设置计划,选用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教科书,教师不得违反规定统一为学生购买或强行推销教辅资料、复习资料。6、期中或期未各任课教师不得私自以复习为由为学生印制各种试卷,收取学生费用。二、违规处理意见:对经查实属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违规办班行为的教师,视其情节做如下处理:1、一年内不得评选评优,不得评聘高一级职称;2、将其表现与绩效工资挂钩,直至扣发全额绩效工资;3、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者,调离工作岗位,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警告以上的处分,直至辞退;4、违规所得,全数退还家长。伦掌镇东柏涧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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