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人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病人在院期间应被正确识别身份,包括门、急诊病人和住院病人。1、住院病人均应佩戴腕带作为身份识别标识。2、腕带佩戴规范目的:(1)病人流动过程中能被正确识别(如加床、转床、手术、外出检查等);(2)有过敏史者有醒目标记,随时提醒,方便核对;(3)意识模糊或不清者能被正确识别;(4)确保母婴的唯一性,防止相互混淆;(5)医生查房时准确快速地确认病人、读取病人信息。①手术病人(包括微创手术)、危重病人以及过敏性体质病人必须佩带腕带,作为病人识别标志。患者身份识别制度。②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有损坏,及时更新,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③按操作规范给病人佩带腕带,垫1-2指按紧搭扣,松紧适宜,防止扭曲、勒伤。病人出院时去除腕带(在医院死亡病人需经家属确认尸体后才去除)④执行各项治疗、护理操作时均需核对腕带。附:国际病人安全目标管理规程(一)目的保证医院相关运作流程和政策符合国际病安全目标的要求,经过有效的监控措施,保证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得到执行,以确保病人安全,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二)标准1、正确识别病人:要使用至少两套病人识别码(1)当给病人用药、输血或输血制品、抽血标本或采集其它临床检验标本、给病人进行其它任何治疗或操作时,至少要有两套病人识别码。(2)住院病人使用住院号(性别或年龄)和病人姓名作为病人的识别码,在病人入院时记录在腕带上;急诊抢救室的病人使用病人的姓名(对于身份不明的昏迷病人,由接诊的医护人员临时命名)和门诊号作为病人的标识码,在病人进行抢救室时记录在手腕带上;门诊病人使用病人姓名、就诊卡号作为病人的识别码,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能够作为病人识别的补充信息,当使用识别码有困难时可选择这些补充信息,询问病人后再与这些信息进行核对。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在核对病人的识别码时,询问病人“请问你叫什么名字?“让病人回答,然后将病人的回答与手中信息进行核对。(3)放射科、检验科等辅助科室允许使用流水号或住院号、姓名等其它符合要求的号码作为病人标本的识别码,但科内必须统一,并在科室管理规程中书面写明政策。(4)在病人的血袋、药袋和标本的标签上要写明(或打印出)进行病人的识别码,以便与病人进行核对(5)在给病人治疗、用药、输液、输血、抽血或留取其它标本时要对病人的识别码进行核对。(6)病人的床号和房间号不能作为病人的识别码使用。2、有效改进相互沟通(1)在工作只能需执行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接到各类的紧急口头报告时,必须有一个口头确认过程,护士或接听报告的人首先要把别人告诉你的信息写下来,要有书面记录,然后大声复述一遍口头医嘱的全部内容、各类检查紧急的口头报告内容,对方确认无误。(2)医院允许在病人抢救、中深度镇静治疗、手术时使用口头医嘱。在紧急情况下,在医师不能立即到达又需要立即处理时能够使用电话医嘱,其它情况不准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原则上尽量减少使用电话医嘱,患者出现病情变化,下级医生请示上级医生后,上级医生在电话中下达的医嘱要由值班医生或管床医生下达书面医嘱后护士才能执行,而且要在病程记录中记录相关内容。(3)口头或电话医嘱下达后,护士即要立即书面记录(可记录在口头医嘱单或其它记录纸上),并根据书面记录内容大声复述给下达医嘱的医生后,听到复述医嘱后,医生要明确示意,经确认无误后护士执行。在特别紧急且人手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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