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等功事迹材料三等功事迹材料张弘默,现任北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办公室主任,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从事法院工作来,先后担任书记员、法警、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XX年经过全市公开选拨考取副科级。由于她经验丰富、表现突出,连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XX年被北安市政府记个人“三等功”,XX年在全市政法系统大比武中名列第二名,在她的带领下XX年办公室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三级网建设十佳集体”、“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市档案管理标兵单位”。一、勤于钻研,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她坚持不断的学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自己的工作,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无论是在工作、学习和其它方面始终把政治放在第一位,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以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鞭策自己,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积极完成各项任务。二、勤于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办公室做为综合服务部门不但要承担一些具体的业务工作,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做好为领导和部门的服务工作,针对办公室人员少,业务杂等实际情况,她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把努力提高自己的各项专业知识和法律专业技能作为长期奋斗目标孜孜以求之,在市和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种业务知识考试中名列前茅。同时她注重书本知识和实际工作相结合,向领导求教,向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学习,干中学,学中干,逐渐成为办公室工作的“行家里手”。 1、档案管理工作:全年共整理装订XX年度文书档案105册,帮助业务部门装订诉讼卷宗900余册,档案录入共录入文书、诉讼、会计、基建档案目录9560条;为有关业务部门提供档案查询70余人次,对她们工作的连续性起到了促进作用。 2、用印管理工作:作为印章管理人员,她严格落实用印审批登记制度,切实杜绝违反规定事件发生。 3、财务和统计工作:为保证财务和统计工作不出差错,她凡事往前赶,不等不拖,每个月统计员上报的各种表格、数字,她都一一审核,绝不允许带着问题报出,确保全院帐清物明,统计数字确凿无误。 4、车辆管理工作:出台了《北安市人民法院车辆管理办法》,从车辆使用、车辆日常管理与维修、车辆加油卡的充值、车辆保险、车辆驾驶员年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实现了用制度约束人、管理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据统计,实行新的《车辆管理办法》后,每台车每月燃油费支出比上年平均下降400元以上。 5、做好节约工作:加强对办公场所用电、用水、用纸的管理,杜绝白昼灯、长明灯现象。加强用水部位管理,防止长流水和滴漏现象。充分发挥电子政务优势,进一步减少纸质公文印制数量,推行无纸化办公,提倡双面使用。尽量减少通话次数和通话时间,严禁使用办公电话聊天或办理私事,控制使用长途电话。据统计,全年共节约经费5万余元。三、公道正派,廉洁无私,发挥好窗口和服务作用工作中她养成了认真谨慎、务实高效的良好作风。一是做好为领导服务工作,只要院党组交办的工作不分份内份外,不挑肥捡瘦讲价钱,都保质保量地提前完成。二是寓协调于服务之中,为各业务庭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处理好与庭室、同志们的关系,受到院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三是搞好外联工作,嘴快、腿快、手利,收发文件、报表、取材料,市里、院里来回跑,从未抱怨过。四是真诚礼貌地接待好来院人员,待人接物彬彬有礼、和蔼可亲,给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五是廉洁无私,吃苦耐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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