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分配方案(修订版)_X.doc平昌县尖山小学教师公租房分配方案为解决我校部分教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经有关部门批准,我校于2014年底将建成30套教师公租房。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鉴于保障性住房数量有限和落实好我校保障性住房工作,经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报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一、公租房项目概况平昌县尖山小学教师公租房项目于2014年春季开始启动,总建设面1200m2,投资300万元。根据项目施工图设计,整栋楼为砖混结构。房源套型分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共30套),建筑面积每套约37—40m2o二、 分配对象以中心校教师为主耍对象。三、 分配原则坚持遵循国家、省和地方有关公租房建设及使用的相关政策规定,由学校工会组织牵头,成立公租房分配领导小组,实彳亍条件量化赋分,保证分房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在学校所在集镇内无自有住房的教职工优先;因公租房建在中心校校园内,中心校在职在岗教师优先。两人以上教职工家庭优先。两人以上教职工家庭只享受一套住房。四、 分配方法及量化方式按工龄年限长短进行选择性入住。若工龄相等,则按年龄大小进行选择性入住(以身份证为准)。五、 分配程序1、 制定分配方案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经教代会讨论同意,由学校实施。2、 公示工龄及年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与教师公租房分配人员认真进行审核,并在学校公示栏上进行公示5至7天。(具体由庞诚、杨中原同志负责)3、 选楼层和房号(1)、确定分配到教师公租房正面20套的教师名单。(2)、、 公开选房、学校公租房领导小组主持召开选房会议,由学校工会主席负责监督情况。、报领导小组同意,教职工所分配的房屋,在双方协商都同意时,可以相互对调。5、 签I】租用合同学校公租房领导小组公示分配信息无异议后,与公租房使用者签订租用合同。六、 管理使用1、 管理部门:学校总务处2、 管理方式:、每位住户按上级文件规定每月按时缴纳房租费;水电费住户教师自理。、禁止改建屋内任何设施,确因设施不合理需改建的必须报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进行房屋改建的房主将承担一切责任。同时房主在改建中的任何费用学校概不承担(属于单方行为)和解除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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