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榄镇2013年流动人员积分入户简章一、申请对象本人户籍在中山市以外,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在小榄镇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我镇积分入户条件的外来流动人员,纳入流动人员积分入户范围。二、申请条件㈠在我镇居住和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在法定工作年龄内身体健康的非中山户籍流动人员;㈡在我镇拥有合法房产(含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且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㈢在我镇工作并参加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㈣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㈤在我镇从事经营或自办企业的,须年纳税额达1万元以上;㈥符合上述条件并积分达到我镇入户标准分以上(50分)。三、积分项目及准备材料㈠学历水平。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历认证材料。㈡社会教育。提供职工素质教育、各类技能提升或继续教育课程证书。㈢技能水平。提供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鉴证证明。㈣社保保险。提供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的证件或证明材料。㈤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合同履行情况证明。㈥自有房产。提供房地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房地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㈦居住管理。提供广东省居(暂)住证或子女有效的《儿童随行卡》原件及复印件。㈧急需人才。提供市人才办、市人社部门出具的急需人才或特殊岗位人才证明。㈨专利创新。提供专利证书、技改创新或科技进步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㈩荣誉奖励。提供个人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社区、战线推荐证明原件。(十一)组织管理。提供在我镇登记的流动党员、两新党建突出贡献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十二)社会贡献。提供志愿者组织出具的证明、接受捐赠机构出具的捐赠证明、献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十三)投资纳税。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山市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十四)计划生育。提供户籍地计生证件及本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情况证明。(十五)卫生防疫。包括: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免疫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前医学检查的证明;妇幼保健证明或《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儿童保健手册》、《健康证明》等。四、申请办法及程序㈠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带备身份证、户口簿、结(未)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户籍地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居住地镇计生部门开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㈡准备积分材料。按上述的积分项目准备相关证明材料;㈢申报积分入户。带备身份证、居住证、工作单位证明(从事经营或自办企业者须提供营业执照)、社会保险证明以及居住地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到房产地镇流管服务中心申报,并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格。五、其他事项及相关责任㈠学历认证材料由发证学校或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开具;大专以上学历可在镇菊城人才市场办理认证(联系电话22236861)。㈡居(暂)住证、儿童随行卡、育龄妇女接受我镇计生服务情况、志愿服务情况、社会保险、投资纳税情况可委托镇流管中心查询或代理查核。(联系电话:计生局22118810、团委22118811、工会22277022、人社分局、地税分局22130059、国税分局22286603)㈢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取消积分资格,且三年内不予受理积分申请。六、报名地点小榄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22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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