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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文对聊城公证处败诉公证案例点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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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两种法权碰撞时如何在雷池里跳舞——评聊城市中级法院()聊民一终字第208号《民事判决书》泰安市岱宗公证处肖文【案情】6月2日,原告武XX因借款纠纷在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起诉郭X、郭XX,东昌府区法院以()聊东商初字第1575—1号《民事裁定书》,查封郭XX位于东昌府区鼓楼街道办事处北关朝阳胡同66号房产(聊房权证古字第004347号),该查封令送达至东昌府区房管局。7月,郭XX以原房产证丢失为由申请挂失补发新证,房管局为其补办了新房产证,房产证号为古字第0111014399、0111014340号。10月14日,法院作出()聊东商初字第15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郭X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郭XX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裁定终结执行,原因为:10月,马XX因借款纠纷在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起诉郭X、郭XX,法院于10月18日作出()聊东民一初字第2814号《民事裁定书》,重复查封了郭XX位于东昌府区鼓楼街道办事处北关朝阳胡同66号的房产。12月15日法院作出()聊东民一初字第28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郭X偿还马XX借款本金1050000万元及利息,郭XX承担连带责任。5月24日,马XX持聊房权证古字第0111014399、0111014340号房产证到聊城市鲁西公证处申请办理以房抵债协议公证。公证员到东昌府区房管局对聊房权证古字第0111014399、0111014340号房产证权利状况进行查询,房管部门查询系统显示,第0111014399、0111014340号房产只有东昌府区法院因马XX案进行了查封。债权人马XX与债务担保人郭XX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因该房产面临拆迁,协议规定:郭XX将第0111014399、。聊城市鲁西公证处出具了()聊鲁西证民证第904号《公证书》。马XX持公证书将拆迁安置人变更为本人。6月21日,债权人魏XX与债务人郭XX达成顶账协议。协议约定:郭XX在东昌府区鼓楼街道办事处北关朝阳胡同66号有房产一处(聊房权证古字第004347号)。该房产被山东创伟置业有限公司拆迁,。债务人同意将该安置面积顶账给债权人。聊城市鲁西公证处出具了()聊鲁西证民证第1079号《公证书》。魏XX持公证书将拆迁安置人变更为本人。1月30日原告武XX以公证损害赔偿为由在东昌府区法院对聊城市鲁西公证处提起民事诉讼。对一审判决,公证处不服上诉到聊城市中级法院。【法院判决】一审法院认定:聊城市鲁西公证处为已被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无效转让协议出具公证书,违反了《公证法》的规定,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存在过错;根据《房地产管理法》38条第2项规定,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限制权力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因此,被告理应要求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对该标的物是否属于上述限制流通的情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充分性进行审查。但被告在公证过程中未尽到上述审查义务,亦存在过错;由于被告的公证行为导致原告申请查封的标的物在拆迁安置过程中被转移到她人名下,致使原告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被终结执行程序,给原告造成了损失,且损失后果与被告的公证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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