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实验室实验器材的使用管理规定作者:本站 来源:行健文理学院 阅读:2423次 日期:2008-6-1710:50:26 【字体:大中小】 ,所有器材由传媒实验中心统一管理,协调使用;、摄像机或其它实验器材的教师,在使用前需提交相关实验项目卡、实验教学安排表,实验中心主任签字后交教务处存档;、借用登记手续,借用人应仔细查看设备情况,检查设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设备配件是否齐全,如不能正常使用和设备不全,须当场提出,实验中心给予调换;、只限本院以及相关专业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学生除教学使用外,不对学生外借。学生教学使用时,由任课教师统一领取。、照相机等民用性强的设备按照叭用则借,不用则还的原则。不允许使用者将摄像机转借他人使用;不允许对机器自行拆御。摄像机定人、定员、,应仔细阅读操作说明书,严格按照操作说明进行操作,出现设备损坏、遗失等情况,按照《仪器设备事故处理及丢失损坏赔偿规定》进行处理;。借出人应在借期终止的当天向传媒实验中心还清所借物品,因工作需要延期使用,需办理借领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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