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部分团员交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各分团委:6月2日团省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转发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部分团员交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妥善实施。实施过程中请注意以下事项:1、团员自愿交纳的“特殊团费”,可由各分团委代收后汇入团中央账号。2、汇款至指定账号后,请及时将汇款凭证复印后交到团委办公室(综合楼305),以便于汇总统计。3、特殊团费的交纳时间原则上没有具体的限制,但是鉴于本学期即将进入期末考试阶段,为了不影响广大团员的复习迎考,因此请各分团委于6月16日(周一)前完成收缴、汇款、上报工作。联系人:王秋兰联系电话:86915002附件:团省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部分团员交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二OO八年六月五日主题词:转发特殊团费抗震救灾通知抄送:校党委,组织部,各分团委共青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委员会2008年6月5日印附件:关于转发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部分团员交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团市委,省属企业、高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军区、省武警总队政治部组织处: 5月30日团中央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部分团员交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妥善实施。附件: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部分团员交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二OO八年六月二日附件:关于做好部分团员交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全国广大团员青年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近日,一些地方和基层团组织反映,部分团员希望通过交纳“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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